因为醉酒驾驶,男子李某被吊销驾驶证,他知道不能开车,于是改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既然骑车,喝点酒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李某在参加一次聚会时开怀痛饮,哪知骑车回家时因头脑迷糊撞上机动车倒地受伤。交警最终判定,李某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责,他还因醉酒骑车被处罚50元。
事发现场
前不久深夜10点多,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童卫路发生一起机动车非机动车碰擦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路边一辆小车前轮爆胎,一名浑身酒气的骑车人未佩戴头盔倒在汽车尾部不远处。民警立即联系122将伤者送至医院,并对其抽血。经诊断及鉴定,伤者李某眉骨受伤,采集的血样乙醇含量为207.1mg/100ml,属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小车驾驶员表示,他当时速度不快,但刚下过雨,加之路上光线不好,发现车辆右前方有一骑行人员准备避让,结果该非机动车突然朝左,继而倒在车前。待骑车人李某清醒后经询问,此人于2019年9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现在都改由骑车出行。当天喝完酒,李某只记得骑车回家时看见前方有一辆轿车行驶缓慢,他从车辆右侧超过该车并准备左转,结果与车辆相碰,等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躺在病床上。
在该起事故中,李某不仅受了伤,还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同时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他被处以50元罚款。李某告诉民警,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直到这次事故才明白原来法律早有规定,醉酒后不仅不能驾驶汽车,非机动车也不行。万幸的是,自己在该起事故中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通讯员陈婧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郭一鹏
校对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