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 社会共治!广东出台反家暴法地方版

2020-09-17 14:55:44 作者: 齐抓共管 社

“联动工作机制是个亮点,也是我们重要的工作内容。各部门都要联动起来,从面上工作还是从个案处理角度,公安、妇联、村居委、社会组织、用人单位等都需联动起来。反家暴法的规定是预防为主,处置和救助也很重要,需要把各个方面的力量充分发动起来。”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陈秋鹏说。

强调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立案处理的明确要求,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要求依法查处的,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受害人的真实意愿,不得以维持家庭关系等理由予以劝阻。这一规定有利于推动查处打击严重的家暴行为,避免因为家务事难断等观念影响,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四种情形”应当出具告诫书。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警情纳入“110”接处警工作范围,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作出警记录,并做好制止家庭暴力、收集证据、查明基本事实、协助救助、进行伤情鉴定、协助庇护、告知受害人享有权利等工作。

此外,《办法》还完善强制报告制度;丰富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可以申请多项保护措施、法院分批多次作出;完善了家事调查制度和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明确在家庭暴力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委托律师依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广东36个妇女维权服务站提供深度服务

对于社会上普通存在的家暴行为的根源,广州市妇联主席刘梅表示,一方面,传统观念里存在男尊女卑思想;另一方面来源于社会压力,男性要扛住家庭责任,但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很多挫折,压力过了头就会要找一个宣泄口,可能会发生酗酒、家暴等行为;具体到家庭里,两人经济、地位不平等,妻子没工作很容易成为宣泄口。她建议,作为女性还是要有一份职业,有一份寄托,经济的独立才有一切的独立。

广州市家庭建设协会执行会长张铁彬进一步从心理层面对家暴行为进行了解释。从家庭层面来看,家暴只是一个行为动作,背后是其中一方因对方触犯了他的底线和信任,出现极端的愤怒情绪。而人格50%是由家风家教产生的。“我们也做过研究,对一个人的人格成长过程中价值观50%来源于家庭教育、家风家教,20%来源于学校,20%来源于社会等其它层面。所以妇联推行家风家教建设对反家暴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在深化推进工作,营造很好的家风家教建设。”

据了解,广州正在推进第六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设立了精神文明创建13项专项行动,其中第一项就是深化文明家庭的创建。刘梅介绍,广州将通过家教家风弘扬行动、童心向党立德行动、和谐家庭共建行动、绿色家庭环保行动、书香家庭阅读行动构建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从源头上重塑家风家教,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陈秋鹏表示,“省妇联多年来一直积极宣传反家暴的法律法规,今年将开展100场反家暴宣传教育活动。妇联干部人手不够,于是我们把志愿者、社会组织等联合起来,还有律师、心理专家等各方力量。”

除了宣传工作,陈秋鹏介绍,妇联还需处理具体的家暴咨询、投诉、求助等。在广东县级以上妇联一年大概有5000多信访量,求助的大概占40%左右。妇联有专门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还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12338,工作量总体比较大。此外,全省目前有36个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站,可以为个案提供深度服务。

广东省妇联维权服务站站长王飙尘告诉记者,“我们在个案处理方面,更多的是为受害人去考虑,站在她的角度回应她的需求,同时又要把她的人身安全放在前面,要给她全方位的指引和关怀、支持。妇联接触过很多类型的案件,如公安出告诫书的,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的,还有一些严重的需负刑事责任的家暴案件。从法律上得到支持,到重整生活秩序,妇联都持续给予支持。”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报道)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0年9月中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