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交大队西山中队严管严查十起高速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2020-09-17 16:37:02 作者: 高交大队西山

按照省总队《关于做好9月5日全省高速公路严查严管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工作的通知》,根据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统一行动安排。9月5日当天,高交大队西山中队在辖区收费站、服务区查处十起驾车上高速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将一盔一带落到实处。

1、9时27分许,赵某驾驶陕AT7XXX大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509km+2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2、10时22分许,常某某驾驶陕A2H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509km+9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3、14时30分许,曹某某驾驶鄂SE2XXX大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509km+9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4、14时33分许,权某驾驶陕E56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5、14时33分许,李某某驾驶陕E56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6、14时42分许,李某某驾驶鄂D9G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7、14时45分许,段某某驾驶陕A63XXX大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8、9时50分许,刘某驾驶鄂A0Y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9、15时08分许,黄某某驾驶陕A07XXX小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84km+5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10、21时28分许,张某某驾驶鲁Q27XXX大型汽车,在福银高速商漫段1477km+100m处,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西山中队执勤民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高交大队西山中队民警对以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西山高速交警提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请务必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行驶中的车辆在发生事故碰撞、突然刹车时,防止车内司乘人员因为车辆惯性而被甩出车外,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正因如此,安全带也叫生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