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一男子因一时冲动打人 赔款66000元

2020-09-23 00:05:21 作者: 广安一男子因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现场

“伯伯,我爸爸打了你,你打我嘛”十二岁女孩小王连忙向受伤的刘某道歉。“我怎么会打你嘛!是你爸爸打的我”见状正在气头上的刘某冷静下来,报警并耐心等待……

据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民警介绍,这一幕是8月31日发生在虎城镇一水果摊,当日,王某在虎城镇一手机营业厅办理业务时,将自己的小汽车停在了水果摊老板刘某的摊位前,刘某觉得影响了自己做生意,便上前让王某挪车,商谈中二人发生口角,扭打了起来,最终造成刘某多处骨折,王某头部软组织受伤。9月18日,观塘派出所完成了该起纠纷的调解,王某赔偿刘某6.6万元,双方相互道歉,原谅对方过错。

回想起当日,王某懊悔不已,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的女儿留下了不好的记忆,没有树立好父亲的榜样;也导致刘某受伤,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很不应该。

最后,前锋公安提醒:冲动是魔鬼,遇事请冷静。在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多一份理智,少一些冲动,相互礼让,宽以待人,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出现追悔莫及的事情。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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