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防性骚扰委员会,能防住高校性骚扰吗

2020-09-30 19:12:11 作者: 成立防性骚扰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9月2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12号建议的答复》,披露了教育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促请设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提供落实时间表的建议”的具体内容。其中指出,将指导地方、高校试点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或者相关工作机构,并根据试点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

各式各样的性骚扰事件中,最令人发指的莫过于校园性骚扰。老师这样神圣的职业,与性骚扰这样龌龊的行为联系在一起,不仅是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彻底背叛,同时也是对学生权益以及校园环境的巨大伤害。大学孑然独立于世俗社会之外,本是追求灵魂自由与学术发展的净土,然而,不时踢爆公众眼球的各种“门”与“案”,却不由得令人倒吸一口凉气——这还是我们印象中圣洁的“象牙塔”吗?

早在2017年,广州性别中心根据6592份数据样本及上百案例发布了《中国高校大学生性骚扰状况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有69.3%的受访者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其中女性占75%。性骚扰事件中,有近一成来自学校上级(领导、老师、辅导员等)。在遭遇性骚扰后,仅有2.7%的女生和1.6%的男生选择报告校方等管理部门;仅有1.2%的女生和0.5%的男生选择了报警。举报成效也并不乐观:在报告校方的受害者中,仅有23.7%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报警的受害者中,仅有19.2%感到满意。

时间过去了数年,目之所及,校园性骚扰仍然频繁被曝光。这固然可以理解为越来越多的受害学生敢于挺身说“不”,但同时也足以说明,在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中,校园性骚扰依然蠢蠢欲动。每次发生校园性骚扰,照例都会引起关于师德师风的大讨论。教育部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2018年印发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都明确规定: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是不能触碰的“红线”。然而,践踏职业“红线”、凌辱个人尊严的事依然时有发生。

相比起普通的性骚扰,校园性骚扰不仅更加隐蔽,而且往往更加有机可乘。大学校园内,老师不仅掌握着学生成绩的评价标准,甚至还拥有足以左右顺利毕业的权力,朝夕相处的环境,加上高高在上的地位,使得斯文败类可以轻而易举地上下其手。

当道德“红线”不足以约束校园性骚扰的时候,有必要绷紧法律的准绳。高校试点成立防性骚扰机构的努力令人称道,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开始实施,其中的人格权编明确要求“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学校不是法外之地,老师更不能成为斯文败类。在成立防性骚扰机构的基础上,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调查取证、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都有必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以常态化的防性骚扰机构建设,推动系统化的反性骚扰机制实施。在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的背景中,斯文败类不仅应及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应永久列入职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