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下午18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固县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张畈村徐庄组时,发现村民张某和杨某正在相互争吵谩骂。
经民警了解,张某承包了门前的堰塘后,前段时间投放了鱼苗,杨某的50多只鸭子由于疏于看管,多次到堰塘吞食鱼苗,导致二人发生矛盾。10月13日下午16时许,张某发现杨某的鸭子又到了堰塘里,一气之下用竹竿将堰塘里的鸭子打死7只,杨某发现后找张某理论,由此两人发生了争吵。
民警告知张某,打死他人饲养的家禽是不对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同时,民警也指出杨某未履行好看管鸭子的责任,致使鸭子多次到张某堰塘吞食鱼苗也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双方都各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张某当即对自己一时冲动打死杨某鸭子的行为向杨某道歉,杨某也表示原谅张某,并且保证以后看管好自己的鸭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的规定,该起矛盾被成功化解。
警方提示:邻里之间难免会出现摩擦和矛盾,在出现矛盾后双方都应心平气和地解决,切不可意气用事,甚至采取武力解决。运用武力不仅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造成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导致更大的损失。邻里之间应加强沟通,无法解决的矛盾可向警方求助。(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肖书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