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延伸职能,促进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
1.主动出击,深入走访调研。为了顺应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要求,配合实现长宁区建设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发展目标,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职,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带领各部门负责人赴拼多多、银联等互联网企业深入调研,详细了解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常见网络漏洞和运营风险等,认真听取互联网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发展难题等,并及时研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2.堵漏建制,促进企业发展。高度关注相关案件中反映出的互联网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突破创新发展、权益保障与合规经营的法治瓶颈。例如针对旅游业互联网犯罪频发的情况,综合分析近年来利用某公司业务平台实施犯罪的案件,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获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回函,落实包括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数据监测、加强员工管理等方面5类17项改进措施,有效帮助企业提升产权保护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
3.搭建平台,提升服务水平。采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拓展检察机关网上诉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完善“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公众号“长宁检察在线”已具备文章推送、法律咨询、诉讼进程查询、律师接待预约、控告申诉申请等功能,并进一步探索增设法律文书公开等功能,逐渐形成“一站式”“全网通”互联网服务平台。进一步联合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健全“长宁区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运作模式,指派专人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提升服务非公经济水平。探索开通企业家法律服务热线等司法服务举措,依托视频接访系统等技术,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济途径。
(三)加大研发力度,堵住技术安全漏洞
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做好技术防护工作,定期进行技术软件的检查维护与更新升级,完善抵御外部攻击的警报和应对机制,建立外部人员发现并提示技术漏洞的奖励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技术安全漏洞。
(四)建立异常行为的发现和处理机制
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异常数据、异常产品、异常交易的分析检测和预警提示能力,并完善预警后的应对预案,及时止损。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于同一个账号或同一手机号码多次异常交易的,或是存在异常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可疑商家,应当及时抓取并预警,采取账户封停等措施。
(五)建立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机制
对于交易异常情形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或者在企业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的,应当建立专门处理机制,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屏蔽相关信息、开展初步调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当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全面准确地提供电子数据,详细解释交易流程和技术问题,如实报告损失,协助打击违法犯罪。
(六)建立互联网企业与司法机关的“亲”“清”关系,实现良性互动
依托司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和平台,加强办案单位与互联网企业的联系,畅通信息沟通途径,及时反馈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共同研究当前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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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将赠书6本,由上海市法学法律青年人才库成员刘丹(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法学博士)所提供的《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快来试试手气吧。
(三)深耕细作,注重“互联网+”时代的人才培养
1.深化改革、完善组织保障。贯彻司法改革提出的办案组织专业化、扁平化要求,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充分考虑区位特点、服务大局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在“捕诉合一”的检察一部中设立了专门的互联网犯罪检察官办公室,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为专业化办案和专业化司法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2.培养人才,打造核心能力。定期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犯罪领域的新动态开展业务培训,了解最新的技术概念和应用场景;推动建立与网安部门、司法鉴定部门的交流机制,及时明确网络犯罪领域相关司法认定标准。充分借助专业院校、互联网企业等资源,强化检察干警“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方面的专业知识,培养互联网领域的检察专门人才。
3.岗位练兵,提升实务水平。探索分层分类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开展入额检察官集中研修工作,组织干警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抗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建设一支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着力打造长检特色品牌。
五、推动区域内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言
(一)在员工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中强化法制教育
部分企业员工法治观念淡薄,对于套取补贴、商业贿赂、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缺乏明确的认知。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时,应当引入司法专业力量的支持,结合真实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提升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的意识。
(二)加强内部安全稽查、风险控制等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管理流程,并借鉴司法机关提供的典型案例,梳理监控风险点。对于重点岗位的员工,加大监督力度,可以制定定期轮岗制度或飞行检查机制,防止员工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上可能产生的贪腐现象。对岗位赋权时要注意处理好集权高效和分权制约的关系,加强投诉处理、合规审查和技术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