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我们常说,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对于景德镇市民张敏来说,他想拿回一笔别人欠自己的工程款,却并不容易。十多年来,他奔波了无数次,事情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这让他很失望。
1999年12月底,张敏的父亲张希共承包了景德镇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的经营。2001年4月,张敏的父亲与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签订合同,主要负责承建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员工集资宿舍、食堂等工程。2002年元月,工程全部完工。
张敏说,所有工程总共投入了90多万,之前结了部分款项,但是剩下的66万8千元至今没有结清。
2003年,景德镇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将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告上法院,要求偿还被拖欠的工程款668471元。同年12月25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支付景德镇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668471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02年8月16日算至付清工程款为止。
可是,直到2007年,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仍未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后来,由于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改制,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调解下,景德镇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景德镇市第二制米厂的上级主管单位,也就是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上显示,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同意于2007年2月5日前先支付20万给景德镇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但是直到今天,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仍未支付。2010年,张敏的父亲张希共去世,讨要工程款一事,便由张敏来负责。
由于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于是,张敏便多次找到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的上级单位——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希望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能从中协调,但是事情依旧没有任何的进展,这让他失望不已。
景德镇:下属公司当“老赖” 农业农村局竟称“巴不得不要还”
从2002年到2010年,张敏的父亲在世时,就开始讨要自己被拖欠的工程款。直到他去世,也没有拿到一分钱。2010年之后,张敏开始替父亲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可依然没有结果。那么,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为什么至今不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呢?政府部门又是否能从中协商解决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都市现场》记者和张敏一起来到了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沈副经理表示,拖欠工程款确有其事,但是目前他们没钱还。
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的沈副经理说,公司目前的收入,仅仅能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粮食保管等支出,没有额外的收入用于偿还债务。虽然公司名下有一些店铺和土地等资产,但是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协商和推动,他们作为企业,很难将店铺和土地等资产变现。
那么,政府部门能否帮忙协调并推动解决呢?记者随同张敏一起来到了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的上级单位——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筱年表示,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的确可以利用土地或者店面变现,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但是他们不会参与协商,更不会去推动解决。
随后,李筱年给张敏两个建议,一是继续和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进行协商;二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表示,从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的角度来说,他们并不希望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筱年:“收储公司跟我们是一家人,他不还账,我们巴不得他不要还,因为我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我又不是只当裁判员,他当运动员。”
主播点评:新官不理旧账 不应该!
近20年的时间,为了一笔工程款,当事人张敏一家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子,走完了法律程序,肚子里是说不完的讨债故事。可让人遗憾的是,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似乎铁了心要当“老赖”。
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的理由是,没钱,只有土地和店面,但是没权力处置,无法变现,需要政府部门协商与推动。而他的上级单位——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则是不想协商,不愿协商,甚至从心底不希望景德镇市粮食收储公司去偿还拖欠的工程款,既缺乏担当,更是一种懒政。面对群众诉求,不闻不问,老想着当“甩手掌柜”,损害的究竟是谁的形象呢?对于此事,《都市现场》仍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