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遥控器” 诈骗企业10万余元

2020-11-04 23:41:51 作者: 使用“遥控器

一个小小遥控器,竟然成为犯罪分子用来大肆行骗的工具,致使修武县一知名企业被骗货款 10万余元。近日,修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4月,被告人刘某向焦作大用农牧有限公司出售小麦,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与吴某(已被判刑)预谋,由吴某抄写大用饲料厂电子磅型号,刘某则从深圳购买能控制地磅显示重量的遥控器,之后刘某教吴某如何安装和使用,并承诺吴某每车使用一次遥控器就给他500元钱好处费。

之后,吴某乘人不注意,将无线传感装置安装在电子磅上。在刘某开货车过磅时,由吴某操控遥控器,以增加小麦重量显示值的方式骗取该公司粮食款。一个月的时间内,吴某先后10次操控遥控器,致使刘某卖给该公司的麦子重量虚增49800公斤,骗取该公司货款108831元。

2012年5月24日上午,公司在为牌号为豫Pxxxxx货车过磅时,发现过磅器上显示的重量数字跳动不止,遂派技术员对过磅器进行检查,发现该电子磅上被人安装了一个无线传感装置,至此案发。

修武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企业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主动缴纳罚金、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遂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为避免其他企业上当受骗,修武法院在开庭之前,邀请所有驻修企业派代表到庭旁听。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范晓玲向企业详细介绍了当前诈骗犯罪的新动向,以及不断翻新的骗术,提醒企业加强防范意识,及时识破诈骗伎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嘉莉 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