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顾客投诉,“粥廣福”餐厅收取“包厢杂项费”。
新年将近,不少市民在外就餐时常常遇到餐饮店收取“额定费用”的状况,三五元的餐位费、七八元的茶水费出现在账单上。你是否遇到过?这笔费用是否合理?遇到这种收费,顾客又该怎么处理?昨日,记者到南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了解。
事例
莫名的55元“包厢杂项费”
1月25日,邓女士一行人来到南昌红谷滩区一家名为“粥廣福”的餐厅就餐,餐后在前台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上莫名多了55元。餐厅的工作人员称,这是“包厢杂项费”,来餐厅消费的顾客每人都要交5元。邓女士联络上了餐厅的相关负责人,并质疑账单上所谓的“包厢杂项费”不合理,是在变相收取餐位费。负责人却说这项费用在商场监管部分有存案,且价格已进行了公示。就此,邓女士向相关部分进行投诉。
昨日,辖区的南昌红谷滩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粥廣福”店内了解状况,发现该费用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存案,运营者也解说不清这项费用包括的内容,随后执法人员向涉事商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中止收取“包厢杂项费”,一起退回邓女士就餐时55元的“包厢杂项费”。
数据
两年收到相关告发347件
根据南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中心的数据显现,从二零一九年1月1日到2021年1月25日,该中心共受理有关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餐位费、不让自带酒水等不合理费用的投诉告发347件。
“由于费用不多,许多顾客在外出就餐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费用。”1月28日,南昌市市监局权益维护科科长杨振霆奉告记者,关于餐厅收取包厢费、茶水费等问题,早在2015年就有相关法规出台。
说法
包厢费等都归于强制收费
“无论是曾经的餐位费,仍是现在的固定茶位费、餐具消毒费等,在未事前奉告顾客并经顾客自主挑选的状况下,都归于强制消费。”杨振霆称,《江西省施行<顾客权益维护法>方法》第二十七条规则,运营者应当明示其供给食物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提示
顾客有权拒付强制收费
杨振霆提示道,假设遭受餐饮店商家强制收费、“套路”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顾客有权拒付,也能够保存有关根据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告发。南昌市各级商场监管部分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并根据《顾客权益维护法》及《江西省施行<顾客权益维护法>方法》的规则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南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发现,部分餐饮运营者仍存在违法收费行为,接下来,南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餐饮运营者进行监督查看。一起,该部分提示劝诫餐饮运营者依法依规诚信运营,不得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