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锋同伴贾某证实,李某锋多次纠缠要加张姝姝微信,遭到对方拒绝。“当时我看见李某锋右手将一把大约40公分长、拇指粗、发尖的刺刀往外套衣服里面,我看见之后就问他干嘛了,他说‘我捅了她一下’”。
贾某回忆,当时看到张姝姝往酒吧里面走,自己就扶着她不停问“捅到你没”,“当时这个女孩面无表情,也没有回答”,待他上厕所出来后才发现情况不对,“女孩嘴在发抖,好像有点喘不上气的感觉”,他急忙打了120……“急救车来了之后,人已经没了生命体征,之后公安局的人就来了”。
李某锋则供述称,贾某跟这个女孩(即张姝姝)说出去玩,女孩没有答应,当时自己有点生气,指着她骂了一句,骂完后就出了酒吧,到车上拿了白天摘香椿芽放在车上的三棱刀,把刀藏在袖子里……
↑李某锋供述内容
李某锋供述称,自己并不认识被害人,“当时我喝多了酒,这个女孩不跟贾某出去,我就有点火,本想拿刀吓唬她一下,谁知失手捅了她左腹部。”
贾某证称,其和李某锋在饭店喝了一瓶白酒、三四瓶啤酒,在酒吧喝了两瓶啤酒,两杯白酒,“李某锋在两男一女桌上喝了多少,我没有注意”。
↑事发前张姝姝与同学表示自己遭到酒吧男子的言语骚扰 图据受访者
据张姝姝母亲贾女士提供给红星新闻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案发当晚23时14分,也即遭捅杀前的三分钟,张姝姝还给大学同学发微信称,有两名男子问自己“多(少)钱一晚”,同学表示无语。
凶手有吸毒、伤人前科
此次作案仍在缓刑考验期
提及女儿,电话那头的贾女士仍止不住啜泣。贾女士回忆,当晚23时40分许,她接到“女儿”的来电,电话那头却不是女儿的声音,“估计是她酒吧的主管,告诉我说孩子不对了,让我赶紧过去。”
待贾女士和家人赶到时,酒吧外面已牵起了警戒线,门口警灯闪烁。“我进去看到孩子,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已经没了呼吸。”张姝姝出生于1999年11月23日,系家中老大,遇害前就读于山西某高等专科学校墙体绘画专业,大二。
↑被害人张姝姝
贾女士称,因疫情原因,彼时女儿未返校。“我们是不想她去酒吧的,但拗不过她”,贾女士回忆,4月13号女儿到酒吧兼职打工,“没想到14号就遇到了个狂魔暴徒。”
贾女士口中的“暴徒”——李某锋,出生于1999年4月29日,中专文化,无业。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锋曾因吸毒、伤人记录,而此次作案系缓刑考验期内再次作案。涉嫌凶器三棱刮刀系其从平台购买,且其与售后聊天中售后说明“都是真刀,已开好刃,非常锋利。”
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2017年4月8日,李某锋因吸毒被清徐县东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满18岁不予执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锋因在饭店吃饭与人发生争执,持饭店菜刀砍伤被害人脸部,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外,2020年6月东湖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群众报警称307国道德宁路口有人打架,李某锋当时因故意伤害一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上正处以疫情防控期间,故未及时对李某锋作出行政处罚。
一审判决书还显示,李某锋此次作案后,疑有意图伤害酒吧老板呼某的举动。据呼某证词,“见张姝姝在沙发上不省人事,自己准备到跟前,被李某锋拉着往门外走……我打开副驾驶车门,刚坐进去,李某锋从上衣里掏出三棱刀来,刺向我右臂方向,我赶紧从车里出来往南跑,李某锋开车在后面追我……”
呼某证称,李某锋快追上自己时,自己拐进一条巷子,并在一位大爷帮助下报了警……后来在其陪同下出了小区,最后回到酒吧。
不过,李某锋供述称,追呼某是因为自己喝多想让其到车上坐一坐,“他不和我坐我就追他”。第二次其又供述称,自己没有拿刀捅呼某,在车上是把刀拿出来准备放好,“他以为我要捅他,追呼某是想和他商量一下如何处理这件事。”
↑案发后酒吧呼某与张姝姝闺蜜的微信聊天记录
据张姝姝闺蜜提供的其后来和呼某的聊天记录显示,呼某猜测,李某锋之所以追他“是想把监控删掉。”在描述事发经过时,其称“人就在我两米内被捅的,我没注意看到,我也不知道我在干嘛。”“我想报警,但是被拉出去了。”
4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到呼某,其表示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也是受害者,关于案件更多细节不方便回应。
辩称“酒后激情杀人”“自首”
一审法院:主观上放任危害后果
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15日,李某锋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同年4月28日,被清徐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次日执行逮捕;8月7日,检方向太原中院提起公诉,控其犯故意杀人罪。
检方指控称,2020年4月14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锋在“老地方”酒吧喝酒时,多次搭讪、调戏被害人张姝姝遭拒,一怒之下从车内拿出一把三棱刀,返回酒吧向张姝姝左腹部猛刺一刀,致张姝姝当场死亡。经鉴定,张姝姝系被三棱形锐器刺破下腔静脉致大失血死亡。检方认为,李某锋系缓刑考验期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