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9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继续采取阶梯累加的办法确定标准;二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挂钩比例一致,为1%。倾斜调整按国家政策确定倾斜群体,主要向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工伤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由于疫情影响,为纾解企业困难,我省实施“减免返缓降”社会保险费一揽子政策举措,在基金减收、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继续提高养老金的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各地人社局、社保局正在按省统一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