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一学生犯**罪被留校察看:努某到底啥背景?

2020-07-24 21:42:07 作者: 浙江大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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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一学生犯**罪被留校察看:努某到底啥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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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一经公开,便引发网友和媒体高度关注。一个在校大学生涉嫌**,不仅被法院判处缓刑,还被浙江大学依照该校相关规定仅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让不少人同东北某大学两个学生因考试作弊就被开除学籍等做联想,认为对努某的处分有点过轻。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以**、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被轻判的,则要符合“必须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自首立功。犯罪行为人是未成年人。以及犯罪未遂、中止等”,和“特别减轻或者酌情减轻情况,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核准,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两种情形。


那么,努某为何会被判处缓刑,而且,浙江大学还会根据该校相关规定,仅仅对其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


该努某到底有什么背景?


据封面新闻报道,“努某某爱玩摄影常买器材,日常抽烟酗酒。此外,努某某经常出入酒吧,大三开始就在外租房”。努某的成绩在全专业120多人中,排名110名左右。


更有知情人对封面新闻披露,努某“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且有“有网友爆料称,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与努某某相识”,2019年4月19日两人到一清吧喝酒,“喝酒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无意识了”。该女网友怀疑,她被下了药。并称,“当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家酒店”,认为努某“做了与通报中对那个女生一样的事情”。


努某如此老道,为何会被法院以**罪判处刑罚呢?


封面新闻报道披露,“网传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判决书显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强吻被害人并强摸被害人**,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至于被判缓刑,可能为“努某某自己报案,公诉机关认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等。


另据报道,杭州西湖区****判决后,“努某某还经常在朋友圈里展示自己的女友、毕业设计、美食等内容”,给人的感觉好像努某对自己涉嫌**一点悔意都没有,反而因为自己被判缓刑在那里自得其乐。


封面新闻报道还进一步显示,还有网友爆料称,“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称其“糟蹋了20多个女生”等。


由上述可见,努某并非一般人等,那其家庭背景又该如何呢?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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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报刊十佳记者、省作家协会会员、资深媒体人,著有《做有思想的媒体》《白纸黑字——一个新闻记者和众多高官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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