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区划片、时间安排公布

2020-07-18 09:42:46 作者: 太原市202
(一)强化服务意识

各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注重做好小升初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精准做好控辍保学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我区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严肃招生纪律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和区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规范新闻报道,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各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

区教育局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期间,设立接待室,咨询电话:5640545。


清徐县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单校划片,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三)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片区、户籍、学籍审核结果统筹分配入学。


(四)县城初中就读学生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在提交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购二手房的在提交购房协议、购买人近半年来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以购买人名义最早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学位排序依据),由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能够提供上述购房证件或手续的基础上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在提交购房协议及近半年来的水、电、暖、煤气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按居住***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户籍《居民户口簿》、务工人员在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务工人员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附2019年度全年工资证明和在本县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和营业单位2019年度全年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原学籍证明(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