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回应: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2020-07-19 08:26:10 作者: 银保监会回应

导读:银保监会就接管六**险信托机构答记者问,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上海信托圈)



一、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答: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险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两家信托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依法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二、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被接管后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接托管工作。二是坚持维护稳定,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每家公司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四是坚持市场化,发挥专业中介机构作用,努力推动被接管机构市场化重组。五是坚持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接管后,是否还可以购买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的产品?
答:可以购买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正常在售的金融产品。被接管的六家机构经营不中断,可以正常开展业务。



四、托管组将发挥什么作用?
答:托管组由太保财险等六家托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托管组严格依照接管组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正履行托管职责,全力帮助被托管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规范经营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托管机构与被托管机构之间建立利益冲突“防火墙”,不争抢客户资源,不发生不当关联交易。



五、接管后,保险消费者需要配合做什么额外事项?
答:不需要。接管后,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和易安财险四**险公司正常经营,各项保险业务照常办理。




六、接管四**险公司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答: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险公司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四**险公司无论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如何变化,风险如何化解,相关保险合同合法权益都将得到保障。



七、当前我国保险业经营状况如何?
答:我国保险业经营总体稳健,风险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5亿元,同比增加171%,行业现金流充裕。2020年一季度末,纳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审议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5%、234%,远高于100%、50%的监管要求,整个保险业偿付能力维持在高水平。四**险公司出现风险完全不影响保险行业稳健经营的大局。




八、接管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后,公司债权人和信托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答:接管后,债权人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债权进行登记。接管组将对债权进行核对并确认。同时,接管组将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清收资产,并争取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接管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公司积极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回收资金及时全部用于兑付投资者,切实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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