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以租代购”合同 男子拆了GPS把车从济南开到了青岛

2020-07-16 05:15:57 作者: 签“以租代购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5日讯 2020年7月初,深圳某汽车租赁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到槐荫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其公司名下一辆价值二十余万元本田XR-V汽车,被人通过“以租代购”签署租车合同的方式骗走,目前人车失联。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经侦大队迅速行动,雷霆出击,仅用48小时就将藏匿于青岛市黄岛区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成功追回涉案车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青岛市黄岛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好处费为诱饵骗他人替自己顶名签租车合同,在支付一万多元首付款得到车辆后,拆除车载GPS并拒绝继续偿还月租,恶意将车辆占为己有。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下一步槐荫分局经侦大队将加大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净化车辆租赁市场环境。

近几年,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猛,各类汽车租赁公司层出不穷,同时在迅猛发展的背后暗藏着诸多犯罪隐患。汽车租赁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势头,给汽车租赁市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发现,导致大部分租赁公司遭遇骗租事件的主要原因有:汽车租赁公司内部的规范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对客户群的审查不够严格,有的仅凭身份证、驾驶证就可以与汽车租赁公司签“租车合同”,缴纳几千元的首付款就能把价值十几万、几十万元的轿车开走。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了争取客户,不少规模较小的汽车租赁公司争相简化租车手续,也是导致骗车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

警方建议,汽车租赁公司要不断完善租车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汽车租赁程序;加强租车人信用的考察,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真实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等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如实登记。同时,设立有效担保,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