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最严“禁炮令”10月1日起实施。8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负责人就10月1日起,在全省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起草工作开始以来,先后6次专题会议研究,3次征求各市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意见,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几易其稿,经过了合法性审核,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7日正式印发实施。
《通告》内容共五条
第一条明确了山西省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起。
第二条对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要求对已颁发的相关行政许可证照进行依法处置,各级及****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四条、第五条对实施禁放措施后,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风险管控等后续工作提出了要求,严厉打击、鼓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告》已经印发,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依法处置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照,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要加强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
(记者 张毅)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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