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 16:13:23 作者: 围观丨全区民
总体来看,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语文教师缺口不大,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来配备:一是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地区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通过内部调剂,优先保证国家统编《语文》学科教师配置;二是对确有困难的学校,通过县域内校际交流解决;三是对缺口特别大的地区,以盟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招募在职或近五年退休的教师、教研员及胜任教学要求的其他教育工作者到民族学校返聘支教。教育厅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暂不胜任统编《语文》教学要求的教师,尊重本人意愿,选择分流或跟岗培训,确保教师人事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三不变”,切实保障民族语言授课教师合法权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已经认真核对辖区内中小学统编《语文》学科用书数量,做好教学用书订购工作。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使用的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已于8月15日全部交付发行机构,可以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实施公费师资培养计划。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自治区公费师资培养计划,专项安排语文学科公费“双语”师资招生计划。争取国家教育部支持,增加部属师范大学语文学科“双语”师范生招生计划,加快培养语文学科“双语”教师。根据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使用工作推进时间表,各级编制部门合理调配教师编制,人社部门优先保证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语文学科“双语”教师招聘补充工作,确保语文教师及时足额配置。切实保障招募的“支教”教师工作经费和生活待遇高于国家“银龄讲学计划”规定标准,受援学校要对有住宿需求的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10.使用统编《语文》教材后,这一届学生的毕业升学政策会受影响吗?使用统编《语文》教材后,确保目前的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中高考政策保持稳定,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继续实施面向农村牧区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并向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倾斜。?主要围绕教师教好和学生学好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师资培训。在开学前,由各盟市牵头组织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工作,促进教师深研课程标准,熟知教材编写理念、编写体例、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通过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校本研修、送教下乡及“一对一”跟岗培训等形式,开展教师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完成后,科学研判教师教学能力和培训需求,后续培训统一纳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整体规划,统筹组织实施。二是建设“同步课堂”。组织名优骨干教师利用自治区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和内蒙古有线电视,播出“同步课堂”,作为“兜底”性教学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培训使用,努力实现地区、学校、学段全覆盖。三是加强教研指导。自治区层面,组织专家队伍做好国家统编语文教材的分析工作,并根据教材编写体系和结构内容,分单元制定教学指导意见。同时指导各地教研部门认真开展学情分析,适时开展课堂教学评估,科学调整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四是调整评价标准。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课时结构,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灵活设置课型,并对考试评价标准进行适度调整。自治区教研室、信息中心正在开展《语文》同步课堂录制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前能通过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和内蒙古有线电视“同步课堂”开通上线,实现地区、学校、学段全覆盖。
13.统编《语文》教师培训及教育资源开发经费如何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列支专项经费,优先保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国家统编《语文》教材所涉教师培训、教学资源开发等专项支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今年自治区下拨的中央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要优先保证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使用工作。(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