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统编教材是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
统编教材是国家级、高水平、权威性的教材。有民族语言授课的新疆于201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西藏于2018年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内蒙古、甘肃、吉林、辽宁、青海、四川等6省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将于今年秋季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工作部署,自治区政府本着对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民族教育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考虑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水平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实际,提出我区语文、政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分三年逐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建议,并经国家教育部同意。今年秋季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先使用统编《语文》教材,2021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政治)教材,2022年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从而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这项决策考虑到了自治区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区的关心关怀。据此,自治区政府批准教育厅制定印发了《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这项工作是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
教材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反映人民重大关切,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人类文明先进成果,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和教育目标实现。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使用统编《语文》教材,是党中央做出的关于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教材使用管理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不断提升民族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是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和学生的现实要求。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教材建设,有利于让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享受更加公平、更加有质量的教育,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我区现有双语教学体系是否改变?是否取消蒙古语文课程?
3.使用统编《语文》教材对学生有好处吗?
4.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是否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课时占比为75-80%,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占比为20-25%。每周总课时的安排为:小学25-33课时,初中32-36课时。
今年秋季我们对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小学和初中一年级课时进行了调整,适度调减了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课时。按每天1课时安排国家统编《语文》课程,充分考虑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现了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的基本要求。调整后,各学科课时的比例符合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同时,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地区还可以依照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和自治区制定的教学建议,结合学校实际进行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