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放河灯的习俗现在似乎已不多见,还是小时候看过几次放河灯。有一年放河灯的场景至今仍然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有一年“六月六”中午吃过饺子,孩子们都忙着结伴下河洗澡,因为“六月六”下河洗浴是多年的习俗,况且那时小孩不像现在都有大人一步一跟地看着,尤其是农村的小孩都野在外面,所以老街上一扎匠店的一个刚六七岁的男孩也跟在大孩子后面下河洗澡去了,就在离他家不远的老街路东老麾村小学(原陈姓大户宅第)后面的沟头儿里,孩子们戏水打闹,已全然把安全抛到脑后去了。不一会儿悲剧发生了,几个大点的孩子气喘呼呼的跑到扎匠店喊道:“你家大平儿掉河里了!”家人慌了,赶紧喊来几个邻居帮忙救人,几个男人在水里翻来覆去,终于把孩子救了上来,但为时已晚,孩子已停止了呼吸,家人悲痛不已。这年七月半,扎匠店早早地就做了准备,扎了许多精美的河灯,为溺水而亡的大平儿以及众多的落水鬼放河灯。那天晚上,扎匠店的家人乘坐一小船,先是在出事的沟头儿里放了好多河灯,然后向北驶出沟头儿进入赤练港,从石桥向东一路施放,各式各样的的河灯随波荡漾,映亮了河面,照亮了夜空,煞是好看。沿岸站满了观灯的人群,有人为精美的河灯啧啧称赞,“这灯太漂亮了”;有人为聪明伶俐的大平儿不幸溺亡不断的抹眼泪,“太可怜啦”;有人拉着自家的孩子现场训教,“以后不许动不动就下河洗澡”;有人为淹死鬼及众多的孤魂野鬼默默祈祷,期待早日越过“奈何桥”,忘却今生,重启新的轮回。
古老的七月半习俗,皆与“鬼”字紧扣相连,但无不折射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生哲理,是家乡厚重民风的延续。祭祖,既寄托着人们对逝者的哀思之情,又让人们谨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敬畏生死,敬畏自然;斋孤,既是对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的祭祀,更是一种善良之心的外在表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老之风理应得到弘扬和倡导;河灯,对阴间来说是指路明灯,对阳间来说更是普渡功德,寄托着人们的美好心愿,流向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