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固废法》实施!李沧开展新《固废法》宣传培训

2020-09-04 13:37:10 作者: 最严《固废法

为依法做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全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实施当天,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组织全区涉危工业企业和重点汽修单位,召开了宣传培训会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

培训会上,李沧分局法制人员从新《固废法》修订的内容、制度、措施、执法重点以及法律责任等层面上进行了全面剖析,对比了新旧《固废法》的不同,同时结合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对产废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着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讲解,要求在继续做好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标志标识、贮存管理、合法转移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责任制度、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随后,全体参会单位人员到青岛啤酒二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执法人员针对企业提出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疑答惑。现场观摩与培训内容相结合,进一步加深了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认识程度;从标杆企业查找自身差距,明确了整改提升的方向和方法;是一次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积极落实企业帮扶指导措施的有效实践。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宋其鲁指出,“新《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公众期待,满足实践需求,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是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据悉,新《固废法》建立了固废污染防治新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管规定,有效填补了现行固废污染防治违法责任上的空白,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充分体现了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彻底从思想上扭转对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承担企业最基本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守法。

此外,新《固废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的法治来保障生态环境,强调了严惩重罚,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有4项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处500万罚款,6种情形相关责任人员可移送行政拘留,还增加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条款。各有关企业要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立即行动,主动作为,按照新的要求加强固废危废的规范化管理。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晓帆 通讯员 张云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