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招社区工作者152人

2020-09-07 12:11:48 作者: 廊坊市广阳区

廊坊市广阳区招社区工作者152人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冀组字〔2020〕9号)和《关于指导广阳区、安次区做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0〕4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广阳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社区工作者,分为男、女两个职位,其中男性76人,女性76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廊坊市户籍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广阳区户籍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 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②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③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⑤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⑥参加过邪教组织的;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⑧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17、6518房间(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18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至9月9日(星期三)9: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的基本程序:

1.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资格条件要求。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字。

2.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2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同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9月11日(星期五)9:00—17:00,到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0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各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廊坊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具体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绩查询:9月下旬,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f.gov.cn)→政务公开→政府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2天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所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察合格的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