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
2019年9月20日,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土狗撞倒。入院后,昝某某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经警方调查,该狗系当地居民万某某经常喂养。万某某则辩称,虽然自己有喂养行为,但这是流浪狗,不应担责。对此,昝某某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诉请判令万某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正安法院审理认为,即便该狗是流浪狗,但万某某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由于万某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遂判令万某某赔偿昝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万某某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9月4日,经遵义中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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