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以案为鉴推动作风整顿

2020-09-22 09:31:29 作者: 四川长宁县:

   “高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高某政务警告处分。”近日,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在四川省长宁县水利局会议室举行,全县水利系统40余人参会。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负责人宣布对高某政务处分决定。

  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剖析反思并表态。案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将严管班子带好队伍,认真抓好整改。县纪委监委针对违纪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剖析原因并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查找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

  “一个火辣辣的专题会!这种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是最直接的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震撼很大,更能触及灵魂。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决不心存侥幸,时刻警醒自己。”该县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周锦说。

  当前,正值长宁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整向纵深推进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长宁县纪委监委将“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纳入干部作风大整顿重要部分,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并且梳理了近年来酒驾醉驾案件情况,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50余个单位(部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学习“清廉长宁”微信公众号警示教育专题内容等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通报典型酒驾醉驾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以此绷紧党员干部作风弦,敲响党员干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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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国网    | 作者:李一乐    | 责编: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