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安徽按察使于成龙奉命治理海口及下河,听从靳辅节制。
后来于成龙因为与靳辅治河理念不合,弹劾靳辅无缘无故开凿河道,使得当地百姓劳累困穷。
加上靳辅修建堤坝束水来抵挡海潮的发生,还将堤坝内那些干涸的土地进行丈量,然后用这些土地来代替赈工费用,发给当地农民栽种。
没想到,原来堤坝内那些土地已经被当地某些地主士绅霸占私吞。靳辅派人清理给赈工农民,对靳辅颇有抱怨。
于成龙的弹劾和当地士绅的指责使得康熙犹豫不决。于是康熙召靳辅、于成龙回京说明情况,并让朝臣们进行讨论,想想办法解决,结果全朝文武百官也众说纷纭、各持一说。
康熙帝还特意询问了籍贯隶属于淮扬地区的大臣们意见。侍读乔莱等人代表淮扬地区地主士绅阶层的利益,企图将那些干涸出来的土地占为己有,坚决反对靳辅实行屯田的作法,还向康熙污蔑靳辅,说如果按照靳辅的建议来,会对当地百姓的田庐坟墓造成巨大的伤损。
比如康熙不清楚具体情况,也认为靳辅有累民的倾向。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给事中刘楷、御史郭琇、漕运总督慕天颜等人提呈奏章,弹劾靳辅“屯田累民"。
但是靳辅治河有功,又是康熙的宠臣,康熙召靳辅过来进行询问,靳辅作为专业技术官僚,仍坚持己见。
康熙无奈,只能说其属吏奉行不善,招致民怨,引咎自责,由此靳辅被罢免革职。
而陈潢被误判为“屯田扰民”罪,被逮入京,后病死,一代治河奇才却因为朝堂斗争而死,令人惋惜。
靳辅自康熙十六年奉命治河,到二十七年罢任,前后十年间,基本上奠定了清朝治理黄河的规模,制止了大的水患。此后十余年间,主要是对治河工程加以修筑或改建,以巩固治河的成果。
靳辅被罢免之后,康熙以闽浙总督王新命代为管理河道总督。
王新命当河督三年以来,毫无建树。
康熙三十一年(1693年),康熙决定罢免王新命,重新起用靳辅治河。
但是同年十一月,靳辅病死,再次任命于成龙为河道总督,办理河务。
曾经的于成龙被罢免后的一段很长时间内,想通了很多事,也花力气学习了古人治理黄河的很多书籍,所以当他重新成为河道总督之后,一反此前对靳辅的敌对,全部按照靳辅的治河方案来治理黄河。
康熙好奇的问于成龙这件事,于成龙诚实的说:“臣彼时妄言,今亦视辅而行”。
几年后于成龙因病乞假,康熙命在任所就医。次年,于成龙死于任所。两江总督张鹏翮受命为河道总督,继任河务。
四川人张鹏翮,康熙二十八年为浙江巡抚,康熙三十七年为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三十九年(1701年),张鹏翮受命入辞,治河三年,取得显著成效。
康熙四十二年(1704年),康熙第四次南巡,再一次过来视察高家堰等处的堤工,乘船看着黄河南岸诸堤,不禁说道:“朕此番南巡,遍阅河工,大约已成功矣”。
不仅漕运畅通无阻,而且不会再出现黄水倒灌的局面。黄河两岸被淹的农田与土地,渐渐恢复耕作,黄河下游水患到此基本廓清。
康熙时期治理黄河,前后历时长达二十六年之久,主要是在下游修建堤坝御水,修复黄河故道,并没有真正的根治黄河中上游的水土流失。
但是在黄河连年水患的情况下,黄河下游能暂时的不溃堤,不溢出,漕运畅通有保障,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农业生产,作用是极其重大的。
康熙在第五次南巡的时候,对臣下说:“初次到江南时,船在黄河,两岸人烟树木,皆一一在望。三十八年则仅见河岸。四十二年则河去岸甚低,是河身日刷深矣。自此日深一日,岂不大治!闻下河连年皆大熟,亦从前所未有也!”欣喜自豪之感溢于言表,足以可见康熙对黄河治理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