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子敬,344—386)是右军第七子。书法“幼学于父,次习于张(芝)”,兼工各体书。东晋末年,他的书法与王羲之齐名,人称“二王”。王献之书法以笔势流畅,宛转妍媚见长,相比之下,王羲之的书法就显得古质了。南朝前期的几十年间,书家“爱妍薄质”,追摹王献之,不复贵重王羲之,更不用说钟繇了。
流传的王献之书迹,不外草书、楷书、行书(行楷,行草)。王献之的草书,笔势连绵,甚于王羲之。楷书有《洛神赋》刻本,历代书家视为王献之的代表作。这篇小楷,宋朝时广为人知,只有十三行残本传世,俗称“十三行”。
献之存世的行书墨迹,都是尺牍书。《鸭头丸帖》带草法,笔势连贯,两行字迹,流丽多姿。《甘九日帖》中,书信常见的“何如”、“拜”,署名的“献之”等字,大概常写之故,写作草书。总体看,此帖多楷法,笔画方折厚重,笔势遒劲,结体欹侧宽博。“不”、“奉”、“具”三字,撇笔皆有挑势。
唐朝张怀瓘这样评价羲献父子的行书:“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他还说;“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籍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花开,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
传说,王献之曾经劝父亲改体,主张把草书的连属笔势与行书的结构结合起来,以别于草书旧法。王献之的行草书,正是用“草纵之致”的笔势写行书,使笔势的连属流贯于字与字之间,虚笔的映带牵连常常作实笔来写,有如一笔而成,弥缝了字间的距离,行气通贯。这种写法,唐人称为“创草破正”,将这种“非草非行”的体势名曰“破体”(徐浩《论书》)。明朝项穆说:“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
《十二月帖》是王献之行草书代表作,此帖墨本北宋时尚存,“运笔如火箸画灰,连属无端”,仿佛“一笔书”。此帖笔势流畅,笔画圆转,字形纵长。米芾特别推崇《十二月帖》,称为“天下子敬第一帖”(《书史》)。传世的《中秋帖》墨迹,乾隆皇帝得到,视为王献之真迹,其实是米芾节临《十二月帖》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