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的封建王朝,也是少见的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1635年皇太极改“女真”为满洲,1636年又改国号为“大清”,由此关于清朝的时代背景就此展开。清朝经历了发展、巅峰和低谷,最终以1912年袁世凯逼位结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清朝的方方面面都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中国这块广阔的土壤里。
虽然清朝已经被灭亡了,但其影响还是有遗留。特别是在1924年冯玉祥驱逐溥仪后,皇帝的尊号也被正式废除了,皇室及其后代并没有什么特权了。在当时很多清朝皇室后代由于社会动荡而四处奔波,甚至流落街头居无定所。无规矩不成方圆,清朝的等级制度也有着制度森严的分化。
比如在官吏制度的设立上延续了汉魏六朝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进行详细划分、对于爱新觉罗男性子孙设立十二级宗室男子、皇室后妃从高到低设立名号等等,总结下来设立的范围和划分标准、相对应的俸禄封号官服都有规定。在清朝贵族称谓中对于皇室的女儿们也有着特殊的称号——格格。
最早在1636年皇太极仿照明制,格格是为了称呼王公贵胄之女。“格格”虽多,称呼不同其寓意也是有区别的。在1660年开始,“格格”这一称号就被划分了五个等级。比如类似亲王女就称为“和硕格格”,也就是“郡主”的身份,像是郡王女之辈就为“多罗格格”,身份就要算“县主”了。
在清朝历史的记载中,“格格”有时也是对于某些女性特定的尊称,表示不同的含义。除了“格格”之外,像“贝勒”、“贝子”、“亲王”之类的称号也是清朝有着明确等级划分的贵族称谓。这些尊卑分明的称呼和名号是当时封建朝代下的产物,随着清朝的落没慢慢失去特殊的意义,只是身份的叫法而已。
清朝灭亡时间推移到中国近代,这些贵族后代与普通人一样逐渐散至各地生活,发展到现在在各行各业也有人是清朝皇室的后代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