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承秦制,为何还会形成“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治思想?

2020-09-09 19:32:37 作者: 汉朝承秦制,

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儒家思想成为了封建正统思想。在这之后,汉朝甚至将儒家经典作为任用官吏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体现了汉武帝对于儒家学子的重视,同时他也将这些人安排到重要岗位。重用这些儒生为官,推动了汉朝法律在实施的过程当中进一步儒家化。

在法律实施的过程当中,这些出身儒家的官员经常会采用引经据的方法去审理案件。慢慢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决策手段。春秋决狱,作为汉朝法律儒家化一个最明显的标志,代表着这一时候汉朝法律的儒家化已经完成。3、 "春秋决狱"核心思想的出现,汉朝法律儒家化正式确立

(1) "春秋决狱"的应用,有利于稳定时期汉朝的发展

儒家思想在成为封建正统思想以后,董仲舒在法律制度方面便提出了春秋决狱。所谓的春秋决狱,就是通过引进犯罪动机的判断标准,来帮助官员审理相应的案件。这一判断方式的产生,有力地推动在审判过程中的公平。

相对于秦朝时鼓吹的轻罪重罚,这一行为极大激发了百姓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而汉朝时春秋决狱的引用,维护了法律的严明性,同时减轻了底层百姓的负担,降低了百姓和政府之间的矛盾。

春秋决狱的产生,代表着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治思想正式确立。这是汉朝在法律制度方面取得的极大成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新的判断方式,对于稳定时期的汉朝来说,减少了因为处决不公而引发的社会动乱问题,同时又解决了一些奇案,或者说是法律中无法判决的案件。

春秋决狱,无愧于汉朝法律的儒家化。法律本就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大手段,春秋决狱更是将法律手段的作用进一步放大。

(2) 汉朝法律的儒家化,影响后世历朝历代

汉朝法律在总结前朝的教训、迎合本朝的需求当中,实现了儒家化的结果,影响深远。汉朝的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律观念,对于后世的立法来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强调了德治和法治的协调,迎合了历朝历代重视双方的需要。

并且法律的儒家化,可以说是中国几千年来法律发展的一个高峰;靠着儒家思想的发展,将法律推向儒家化,是历朝历代在实行法律过程当中避免暴政出现的必然选择。直到今天在法律当中的儒家化,依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今时今日的立法有着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结语: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治观念,是汉朝时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又因为自身大一统形式的需要出现的德治思想。它为中国后来朝代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规范的模板,可以说,汉朝时法律的儒家化是中国法律发展出现的转折点。

这样的思想影响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时至今日,在文明发展高峰期,礼法结合的思想依旧能为我们当今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积极的借鉴意义。可以说是中国历史文明发展长河之中,一个熠熠生辉的瑰宝。

参考书籍:

《史记》

《汉书》

《战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