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承秦制,为何还会形成“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治思想?

2020-09-09 19:32:37 作者: 汉朝承秦制,

汉朝接替秦朝成为中国第二个封建朝代,在汉朝的制度建设方面大多数是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因此,随着汉朝实力的发展,旧有的政治制度不再适合新政权的发展。心中有想法、谋略的汉朝统治者,对于各项政治制度的进行了改革。在汉朝相对稳定的时代里,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

在法律制度方面,进一步推进儒家化、推崇德治。这样的法治思想开端于汉朝中期,但是真正推进汉朝法律儒家化却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法治思想,是连接两个朝代的结晶。作为关键的所在,是前朝的缺陷、加上后来者的需求才真正推动了汉朝法律的儒家化。1、 汉朝法律多传承自秦朝,法律制度亟待改变

(1) 秦朝严刑峻法,不利于汉朝稳定局面使用

战国后期,秦国在经历商鞅变法以后彻底坚持了法家思想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地位。在法律制度方面,法家向来重视严刑峻法。这在结束了战国乱局以后的秦王朝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当时刚刚结束战乱,社会仍不安定。秦国颁布一系列的法律制度,针对人们日常的每一项行为进行了规定,防止在心怀不轨的人群趁机作乱。

在这样的严刑峻法之下,秦朝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当中。在法律制度上,秦朝向来重视轻罪重罚。通过大量的严刑峻法,将法律制度推向了极端暴力的方向。最终秦朝因为过度对百姓的苛责,导致自己因为农民起义而灭亡。

秦朝灭亡以后,汉朝统治者在对于秦朝制度继承方面,依旧坚持着严刑峻法的法律制度。明明知道这一思想存在的缺陷,但是为了稳定汉朝刚刚建立的政权。针对一些作乱分子进行严刑重法是毋庸置疑的。

但这并不是一个长期稳定的措施,汉朝继承了秦朝复杂而完善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刚刚建立缺乏相应的基础,并没有能力对这一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有的只是从旁枝末节进行稍加改动,以适应自己的需要。

(2) 汉初统治者为维护统治,有意识地用儒家改变法律制度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以后,保留了汉朝复杂的法律制度。汉朝建立后,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作乱分子被处以重刑。轻罪重罚的事情,在刚刚建立的汉朝是非常常见的。戏剧性的发展却是,即便继承了秦朝严刑峻法的制度;但是汉初的皇帝为了自家政权的稳固,已经有意识的采用了一节具有儒家思想的法律手段去改变这一局面。

汉朝统治者为了早期的稳定发展,采取了黄老之学。这一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便是无为而治。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却一直沿袭着严苛的秦律,毫无疑问是非常不合理的。

可从侧面来说,这一时候的黄老之学无疑是统治者在思想上逐渐取代着秦朝法律的手段。对于秦朝鼓吹的轻罪重罚,在汉朝时队为了发展的需要,对于一些犯了小罪的百姓,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代替。通过这一方式,不仅维持了生产,同时也体现国家仁义政治。

在汉文帝时由于淳于意被人弹劾受贿,因此被判处肉刑。他的女儿却因父母亲情不顾自身危险向皇帝上奏。深受感动的汉文帝,当即免除了淳于意的罪行。同时将这一个野蛮的肉刑也随之废除。

汉文帝对于秦沿用的秦朝法律中携带的野蛮法律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这体现了汉初统治者在有意无意的情况之下,改造着当时严苛的法律,采取了更为中庸的儒家思想。直到汉朝中期,借助汉武帝推动大一统的需要才真正实现了汉朝法律的儒家化。2、 汉武帝加强大一统的需要,儒家思想正统化促进法律儒家化

(1) 黄老之学的缺陷,不再适合国家统治的要求

汉初统治者为了恢复饱受战乱损毁的经济,采取了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在经历了几位皇帝发展以后,道家无为而治的学说可以是汉朝的第一显学。但是无为而治的核心思想是,强调对于政治问题不多加干涉。这就导致了经历数十年的休养生息以后,中央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同时,地方藩国势力也得到了恢复发展。在汉朝初期出现了尾大不掉的情况,中央最终凭借着自己的强大实力,平定了七国之乱,但这也动摇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地位。

无为而治思想的动摇,自然也就影响了在汉初实行的法律制度。此时的黄老学说,对于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已起不到任何作用。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地位,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此时不再适合国家统治需要的黄老学说被抛弃,随之而来的儒家思想也开始在法律制度方面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

(2) 汉武帝应用儒家思想,对于法律进行改造以巩固统治

汉武帝将儒家思想确立为封建正统思想。同时,他对汉朝原本继承自秦朝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改造,最核心的关键便是接受了董仲舒提出的"德主刑辅"的法律观念。在这一方面完全不同于秦朝时的严刑峻法和轻罪重罚,汉武帝在法律制度方面更多采取的是儒家思想当中的德治。

在对于犯罪行为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以后,根据儒家思想中对于行为的判断进行审理。这对于已经稳定下来的汉朝局势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原本黄老之学影响之下,汉朝的法律制度出现了一些转机;在汉族力中,用儒家思想以后,汉朝法律制度从原有的儒家化的一些苗头进一步发展。汉武帝重用儒生,更是将这一过程加快了。

(3)汉朝重用儒生,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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