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集序》和《滕王阁序》:同为千古名篇,谁的功力更胜一筹?

2020-09-19 19:28:27 作者: 《兰亭集序》

《兰亭集序》与《滕王阁序》同为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篇目。同为序文,都是由写景转入抒情的“即兴之作”。总有“爱比较的小孩子”喜欢拿它们来问老师:哪一篇写得更好?谁的写作功力更胜一筹。其实这两篇文章各有千秋,很难分出高下。

《兰亭集序》和《滕王阁序》比较,论思想境界前者略高一筹;论文章华彩与厚度,后者又远胜于前者。但是它们本来属于不同的文体,作者写作的动机,创作风格和思想境界都有较大的区别。

《滕王阁序》本是一篇有目的的“炫技之作”,文章修辞华丽、内容磅礴,自然显示出作者王勃深厚的“功力”,而《兰亭集序》本是一心写一得的“小品”文,它“含而不露”,并不直接反应作者真实水平。一、兰亭雅集与滕王阁盛会

虽然都叫序,但是《兰亭集序》和《滕王阁序》不是同一种文体。前者事实上是属于古文中的“小品”,内容清新隽永,记叙作者偶然间的一思一得,用以打动并感染读者。

而后者则是“骈文”。风格浮夸、华丽,大量运用典故,以比喻、对偶、夸张等修辞手法来慑人心魄。创作起来比较耗费心力。

王勃在他的《滕王阁序》倒数第二段提到了“兰亭雅集”,感叹当时滕王阁内的盛宴,也要像“兰亭雅集”一样散去。事实上,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聚会。

王羲之参加的这一次集会,时间是三月初三,地点是会稽山阴之兰亭,因此叫“兰亭雅集”。当时民间还保留着上古时期在春天郊游,借溪水驱邪的传统。后来逐渐脱去了巫术的外衣,成为一种娱乐活动。

“兰亭雅集”参与者皆是像谢安、王献之、王羲之这样的名流,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只是兴之所致,吟诗作赋。而滕王阁盛会的召开,却带有极强的目的性。

咸亨二年,阎伯屿与洪州牧重修了滕王阁。阎公在九月九日于阁中举办盛宴,目的是为了扩大自己女婿的知名度。主人家想要“炫技”,而宾客们也抱有同样的目的。因为在唐代,人才想要出仕做官,就需要通过这样的场合来出名,才能得到别人的举荐。

众所周知,在东晋以前,中国的人才选拔是靠一种叫做“九品中正制”的制度,由社会名流来“点评”举贤。但是,这种制度到东晋时期没落了。

士人的上升渠道被某些大家族和士族所垄断,垄断者根本不需要向人展示自己的才华,即可以通过家族的权势谋求官职。而“兰亭雅集”上的人,基本上就是这一群人。

王勃生在初唐,他想要出头,通过滕王阁盛宴出名,还是大有机会当官的。因此王勃在创作《滕王阁序》时,远比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来得“认真”。

王勃的目的,就是通过展现自己的创作“功力”,而得到名流们的认可。所以,如果只是问《兰亭集序》与《滕王阁序》二文,哪一篇展现的“功力”更深,那肯定是后者无疑。二、不一样的风格与境界

《兰亭集序》文章写得漂亮,但是它的出名,多少和王羲之在书法上的功力有关系。这一篇序的书法精妙绝伦,被后世誉为“天下行书第一”。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但是这个荣誉,事实上给这一篇序加了一些分。

单从《兰亭集序》的内容来看,其实它写得非常简单。全文第一段简单描写了一下兰亭的风景,后两段开始抒发情感,谈了一下关于“欢愉短暂”以及“人的生死”的一些想法。然后说明:正因如此才作了这一篇序。目的引出友人们的诗篇,想让后人见到前人作品时,古今同为一乐。

而《滕王阁序》篇幅相对较长。文章前面一大部分时间在写滕王阁所在地的历史、地理、人文,兼用典故与夸张的比喻。

《滕王阁序》全文一共七百余字的文章,有近五个百字都在写风景与典故,直到五百字后才开始感叹“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又过了一百个字,才开始写自己的报国无门,壮士难酬。写到最后,王勃客套了一番,又作了一首诗。

这忽然让我想起乔伊斯创作《尤利西斯》,把各种文体、各种方言都胡乱往自己的文章里面塞,不为别的,也不管别人看不看得懂,只是为了炫技。结果,他的作品成了世界名著,看不懂的人一直在骂,而另一些人则把他捧上了神台。

按照一个现代人的观点来看《兰亭集序》与《滕王阁序》二文,前者简言意赅,清新隽永,是一篇标准的跋文,正适合印在诗集的开篇。而后者金碧辉煌,巍如山峦,更适合铭刻于碑石之上。

最后,两篇文章的思想境界也很不相同。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是对一个人命运的曲折与迷惘发出了感叹。

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感叹的则是:在时间的面前,欢愉与生命是短暂的。并且一代又一代地重复。所以这就跳脱出了对于人类“个体”的思考,而进入了哲学的层面,在“思想境界”上还是要胜过《滕王阁序》一筹的。

不过,王勃和王羲之的境遇不同。当时的王勃还是一个二十九岁,仕途不顺的年轻人。因此他文章中表达出一种“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的勇气,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结语

俗话说得好:小孩子才作比较,大人全都要。《兰亭集序》与《滕王阁序》二文各擅胜场,都是佳作。何况二者文体不同,强行比较显得不太科学。但是写这篇文章,目的就是要“搞事情”,于是只能直言不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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