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士阶层由于本身社会地位的低下和生活境遇的困顿,有可能稍稍接近普通的人民群众,较真切地了解风俗民情。加以他们正处在封建制度自我更新的特殊历史阶段,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旧的矛盾趋于缓解,新的矛盾尚未严重到不可调和,这也使他们比较敢于正视现实,致力于揭露和抨击社会的弊病。
唐诗的风格大多比较质朴明朗,形象活泼生动,语言口语化,声韵和美流畅,文人诗作与民歌之间的界限相隔不深,都是同群众基础的广阔有联系的。对比六朝世族文学的一味涂饰藻丽,堆砌典故,有意显示文人的“高雅”趣味,亦自区划判然。
以上从漫游、从政、科举三个方面说了唐代文人的生活方式及其与诗歌创作的关系。这当然远不足以概括唐人生活的基本内容,余如宗教生活、艺术生活、隐逸生活、娱乐生活以及衣、食、住、行等,也都对诗歌创作有重要的作用。至于不同时期不同人们的生活条件不一,他们的行为方式各有差异,不能划一对待,更是不言而喻。
不过从总体上看,上面说的这三个方面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仍是唐人生活的突出标志。从政作为人生的目的,科举为通向政坛的主要门户,漫游又是科举与从政的准备,三者联结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生活道路,是带有那个时代的历史特点的。
就其对诗歌的影响而言,漫游为创作提供了生活的原料,从政给予诗人以思想动力,科举则又促进了多方面的艺术、文化修养和较为普遍的文化氛围,三方面的结合,恰恰为诗歌的繁荣创造了合适的前提,这在我国历史上也比较特殊。
而这种独特的人生道路和创作条件的形成,又是同整个唐代社会生活发展与变革的大形势息息相通的。六朝尚门第,唐人求事功,宋明讲道学,清人重考据,这都不是出于主观任意。
一代风气的养成,有它现实的经济、政治的基础,而一旦转化为普遍的社会风尚,又会给予人的思想行为以强有力的制约和规范,进而推动并引导着时代精神文化的创造。
唐代文人这种关心世务的作风,同样在他们的诗歌作品里得到反映。体察民情、讽喻时政,像一根红线贯穿于唐诗发展的全过程。尤其进入唐中叶社会变乱、危机四伏的背景下,从杜甫、元结到元和前后的一批诗人,更是有意识地将笔触伸向病态社会的不同角落,对朝政、边患、强藩、内乱、宦官、朋党以及吏治、司法、赋役、工商、礼教、婚姻各类社会题材,都作了比较深入的开掘和揭示,在诗歌史上亦属罕见。
比之六朝文人诗作大多拘于玄言、山水、宫体以及宋以后诗中日益风行的炫弄才学、翻造文字、模拟求似的习气,其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是不可同日而语的。03 科举:促进了文人们多方面的艺术水平、文化修养
唐代文人生活的又一特征,便是应举。唐人入仕非由一途,而科举仍要算作最正规的途径。因为科举有定时和限额,还有一套标准的程式,是唐王朝选拔官吏最有效的手段,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玄宗开元、天宝以后,进士科特盛,由此进身的士人授官后往往升迁较易,以致中唐以下的宰相多由进士出身,更引起时人对科举的重视。唐代文人中,除李白表示不屑于应举,企图通过征召由布衣一跃而为卿相外,其余很少有人自甘放弃这条从政之路。
比如,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录唐代诗人278人,其中进士及第者171人,考取其他科目或应考而未取者尚不在内,可见科举势力之大。科举对诗歌创作发生了什么积极作用呢?
提起这个问题,人们便会想到“诗赋取士”,有人甚至把唐诗的繁荣完全归功于此,其实是一种狭隘化了的观念。考试诗赋,有助于扩大写诗的风气和促进字句音律的推敲,是无疑义的,但仅限于这一点,并不能保证诗歌创作的繁荣。
比如,唐人留下的试帖诗(用于科举考试,也叫“赋得体”,以题前常冠以“赋得”二字得名。起源于唐代,多为五言六韵或八韵排律),可以认作“诗赋取士”的直接产物,却是全部唐诗中最令人失望的作品,足以发人深省。
实际上,科举对诗歌创作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漫游和从政都和科举有关。而单就考试本身所直接间接涉及的知识与技能来说,也不能局限于诗赋这一项。
首先,唐代科举名目繁多,常见的进士、明经二科以外,尚有秀才、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以及不定期举行的各种制科,总数不下五十余种,试诗赋主要是进士科的要求。即以进士科而言,所试内容也还有策问、帖经、杂文等,并不止于诗赋一道。
其次,正如上面所说,唐代科举考试不全取决于一张试卷,相当程度上要靠考生平时的声望,由此衍生出一种行卷的风习,即应试者将平生精心撰作的诗、文、杂著各类文章汇编成卷,投献于达官名流,请他们为自己延誉。
唐人看重行卷,决不亚于科场文字,而行卷的方面又很广,也决不是程式化了的一诗一赋所能包容得了的。
再者,唐制进士及第,并不能马上释褐授官,还须经过吏部博学宏词或书判拔萃考试及格,方予铨选,亦有人另参加制科选拔。
如白居易于贞元16年中进士后,又于贞元18年冬应拔萃试,作判百道;元和元年再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制举的一种),与元稹“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写成《策林》75篇,这些又都超过了试诗赋的范围。
于此看来,唐代科举考试要求于考生的,是比较全面的文化修养,包括经术、时务、文章以至书判,光用“诗赋取士”来概括,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