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的所有经济借贷活动当中,存在着一种极为不合理不合法的活动,那就是京债。但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不合法的京债活动,仍然受到了官僚体制当中的大部分官员的欢迎,在整个明王朝时期,都十分流行。
京债活动不仅仅是当时的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而且还给明代的社会体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京债活动的大规模盛行之下,明代的官僚体制遭到严重破坏,形成了一种极具动荡的政治局面,更激化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明代中后期京债盛行,高风险高利润京债催生了新趋势
京债,指的是京城中的高利贷者专门放债给在京候选或者即将上任的官吏的一种债务活动。它所针对的人群是特定的,这是其最大的特征,也是其带来的最恶劣的影响。
(一) 明代中后期的京债属于高风险高利润借贷活动,具有双重特征
一方面,明代的京债属于一种高利润的借贷活动,因为其利息收入非常高。这主要是因为它所针对的对象是当时的在京官吏,这一部分人群对于高利息的借贷都能够还得起;其次,在京债活动盛行的风气之下,它的高利息也不能阻挡其大规模放债。
在《金屋梦》当中就有记载这种债务活动带来的高利润,“选的新官取京帐的,俱是六折,六两算十两,每月十五利。不消一年,只六十两,连本就该三百两。”
另一方面,京债活动又是一种高风险的借贷活动,对于放贷人和借贷人来说都是如此。因为高利息的私人借贷活动,本身就是当时的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在《大明律》当中明确规定了,“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从这一方面来说,放贷者和借贷者都需要承担同样的风险,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而另一种可能则是,放贷者可能会遭遇不能收回债务的风险,因为高利息的债务,并不是当时所有的官吏都能承受的起的。
(二) 京债活动的盛行,带动了经济的流动,引发了新职业的产生
从某一方面来说,虽然京债活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有利影响,但京债活动的盛行,的确是带动了当时京城地区经济的流动,甚至还引发了一种新职业的产生。
这种职业叫做“拉京债”。当然,“拉京债”并不是什么正面职业,而是依靠自己的人脉资源,引诱一些官员借京债,从而自己从中获取佣金的一份职业。在《明英宗实录》当中就有记载这种职业的存在,“京师有无赖子数十辈,常在吏部前觇,辄引至富家借金遂为之往赂,其实或往或否,偶淂美除则掩为己功分有其金。”
“拉京债”虽然并不是什么正面形象,甚至是造成京城官僚体制崩坏的主要原因,但是,这种职业的存在,的确是为京城的经济流动贡献出了一份重要力量。
破坏了人才选拔,激化了社会矛盾,明代京债带来负面后果
一般在讨论京债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之时,都会着重讨论其带来的负面后果。的确如此,京债活动的盛行,破坏了明代的人才选拔机制,破坏了官僚体制的运行,给百姓带来了严重的负担,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给明代带来严重的负面后果。
(一) 对官僚体制的腐败——破坏了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首先是对官僚体制的腐败。明代京债活动所针对的人群,就是当时的官吏群体。而官吏群体借京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行贿。
在京债盛行之前,明代官吏的选拔十分严格,并且有一套完整的运行体制;而在京债盛行之后,这套运行机制则被完全破坏了。候选官吏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自己的候选历程,于是采用了借京债的方式来行贿;选司则希望能够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便纷纷“向钱看”。
而当一小拨人带起这样的风向之时,剩余的一部分人,也纷纷学样,举借京债,用以行贿。而如此一来,正常的选拔体制被完全破坏,人才选拔毫无公平性和公开性可言。
虽说,这并不是京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即使京债不存在,还是会有小部分人用自己的家财来进行行贿。但,如果没有京债的话,小部分人永远都是小部分人。而京债的出现,加剧了其他人的行贿倾向,这就是其对人才选拔制度最大的一种破坏。
(二) 对社会矛盾的激化——加速了政局动荡,激化了百姓怨言
其次,就是加剧了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激化了社会矛盾。官员们大借京债,而自身的俸禄是远远无法达到如此高利息的还债标准的,那么他们怎么还?靠百姓的血汗钱还!
在京债的压迫之下,部分官员铤而走险,选择了贪污腐败这一条道路。而贪污腐败的官吏,引发了百姓的不满,造成了严重的阶级独立,从而加剧了政局的动荡,激化了社会矛盾。
同样,在没有京债之前,也存在部分贪官污吏,但京债的流行,让原本清廉正直的部分官吏,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京债,在这其中,所起到的就是一种加剧的作用。
总结
高风险、高利润的京债,在明代中后期大肆盛行。而这种表面上被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却在庞大的官僚体系当中十分流行,给明代的官僚体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京债看似和官僚体制、社会动荡和百姓生活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正因为其针对的人群是官吏,是当时社会阶层当中处于上层机构的那么一群人,所以京债的存在,成为了破坏这一群人赤子之心的主要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