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你看不懂的书法都是丑书?

2020-10-16 22:33:03 作者: 凭什么你看不

长期以来,各种报刊杂志上批评“丑书”的文章很多,指责现在许多展览作品甚至获奖作品在创作时“不往美观上去写”,有意漠视用笔,破坏结体,夸张变形等等。对这些意见我不能苟同,觉得他们在认识上有两个错误:

一是不知道美是生命的感悟,是意志的体现,是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误将漂亮作为美,将打破局部的四平八稳、不讲究外在、媚巧的作品贬之为丑。

书法大家 于右任 作品

丑书固然要反对,然而,我发现有不少人却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丑书。但凡看到那些粗头乱服、奇形怪状、自己看不懂的作品都列为丑书,这是不行的。要批丑书,首先得提高自己的眼力,要懂得什么样的丑才是真的丑,而什么样的丑,却不是丑,而是拙。雅的美,容易欣赏。而拙的美,却难倒了很多人。拙的美,需要更高的眼力,所谓曲高和寡、阳春白雪。

二是不知道书法史上的“丑书”都是时代精神的表现,不同时期有不同内容,因此批评起来教条主义,无的放矢。

陆机 平复帖

对这两种错误,前者属于美学理论方面的问题,只要翻一下《艺术概论》就可以明白,用不着赘述。

后者属于书法史观的问题,前人没有论及,我想谈些自己的看法。

存在决定意识,任何一种精神现象包括审美观念,都有它产生的社会原因,并且,随着社会原因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充实和发展。当一种风格被大家接受并被奉为美的标准时,凡是新生的、与之相反的风格必然会被视为“丑书”,清初,与帖学对垒的碑学开始崛起,也就是“丑书”实践和理论的滥觞。“丑书”发展至今已有三、四百年,这段历史可分三个阶段。

讲起“丑书”人们马上会想起傅山的名言:“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这种极端的非此即彼的选言判断表现了一个艺术家的反潮流精神,联想到傅山的一贯思想:作字贵在无倪,无布置等当之意,信手行去,一派天机等等,他提倡四宁四毋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抒发真情实感,体现生命意志,超越一般意义上的漂亮,追求艺术本质的美。

明·傅山 书法作品局部

傅山的这段话还有上下文,上文说自己学书深受赵孟頫、董其昌的毒害,下文说:非如此,不足以挽狂澜于既倒。整段文字没有具体阐述拙、丑、支离和真率,但是有赵孟頫和董其昌的反面参照,其内容也就不言自明了。

郑板桥 书法作品

回顾帖学历史,从二王到清初,经一千多年的发展演变,各种风格形式已得到相当充分的表现,很难再有新的发展。当时书法家大多匍伏在赵孟頫下,拜倒在董其昌门庭,风格面貌陈陈相因,媚巧靡弱。这时,傅山提出四宁四毋的口号,无疑是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宣告了向帖学审美标准和创作方法的开战。而且,他主张的拙、丑、支离和真率,与汉魏六朝时期碑版墓志和造像题记的书法风格相同,因此也可以说预告了碑学的发端。

金农 书法作品

明代后期,最著名的书法理论著作是项穆的《书法雅言》,强调中和。“宣圣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孙过庭云:‘古不乖时,今不同蔽’,审斯二语,与世推移,规矩从心,中和为的”。“中和”以不偏不倚的尽善尽美为鹄的,这一理论建筑在共通的理法原则之上,过分强调,会限制和束缚真性本色,导致作品的平庸。与此相反,傅山的四宁四毋,强调艺术风格的偏向发展,书法创作不必面面俱到,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去自由发挥。这一惊世骇俗的观点影响深远,金农的“同能不如独诣”,郑板桥的“师心自用”、“怒不同人”等等,都是在它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清以后碑学书法的百花齐放都离不开它的精神启蒙。

讲起丑书,接着会想起的是刘熙载,他在《艺概·书概》中有一段非常有名的话:“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书法艺术上的丑有着语言难以尽述的内涵。在这句话之前,他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木篇》曰:“‘既雕且琢,复归于朴’,善夫!”两者的意思是连贯的,“不工”就是丑的具体内容。

刘熙载书法作品

刘熙载将学书过程最后落实在“工求不工”,这与传统观念正好相反,唐孙过庭《书谱》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平正”与“不工”,究竟哪个是学书的最高境界?我觉得书法艺术的发展和提高,就个人来说,始终是在正与不正的两极中S形前进的,就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来说也是如此,一种字体书风的成熟,意味着从不正到正;它的衰变,意味着从正到不正,新旧字体书风的不断更替,也就是正与不正的轮番变换。不正的字体书风反映了各种探索和追求,正的字体书风反映了一种形式的完美和极致。

千百年来,字体书风处在变革时代,偏重于不正,处在成熟时代,偏重于正。孙过庭身处贞观之治的唐代,楷法盛行,以“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为审美标准,因此着眼于“复归平正”;而刘熙载处在危运厄时的清末,碑学兴起,以“丑到极点便是美到极点”为审美标准,因此落脚于“继由工求不工”。学书最高境界的不同反映了他俩所处时代的书法风貌和审美标准的不同。刘熙载的时代帖学式微,碑学大播,“三尺之童,十室之社,莫不口北碑,写魏体”书法家已开始将取法的眼光从名家法书和经典作品转移到六朝的碑版墓志和造像题记。这些作品的形式是粗糙的,不完美的,然而表现是大胆的、奇肆的、真率的、稚拙的,充满真情实感和奇思妙想,能启动书法家的创作灵感,去创造新的风格形式。在这种形势下,刘熙载提出丑书的审美观念和“不工”的形式标准,并在《书概》中极力推介碑版书法:“余谓北碑固长短互见,不容相掩,然所长已不可胜学矣”,其作用显而易见,是在为碑学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