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如何成为一位合格的“监察官员”?

2020-10-22 21:37:05 作者: 在清朝,如何

其次作为监察百官的存在,监察官员本身就需要有着较为完美无缺的人格,若是他之前有贪赃枉法的事迹的,那他肯定是不能担任监察官员的,试想他自己都这么腐败了,还有什么资格去监察百官呢?因此,要想担任监察官员,其首要的条件,就是名身要好,至少不能有污点,只有这样他在就任监察官员后,他才能不被他人所威胁,从而影响他对百官进行公平、公正的监察。

再者,因监察官员的职责就是监察百官,所以他必须保证能“清廉耿直”、“刚正不阿”、“不畏权贵”、“尽忠职守”、“秉公执法”,“上之则匡过陈善,下之则激浊杨清,务求知而不言,言无不尽”,只有这样百官才能得到有效的监察,才能确保整个国家政治的清明。因此,清廷在选拔监察官员的过程中,是尤重人品,正如康熙在选拔监察官员时所说:“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正,纵有才学何用”。

当然,在满足了以上条件后,只是意味着你有机会成为一名监察官员,若想成为一位真正的监察官员,你还得必须通过一年的试用期,“凡监察御史历事一年,考核实授”,就是试用一年,而后经过都察院的考核,考核通过即可正式为监察官员。

总得说,在清代,你要想成为一位“监察官员”,首先你得品学兼优,名声、学识、品性都要好,要比其他官员来得更高些。再者,你必须得是“正途”出身,且最好是进士出身,而且你得年龄也不能太年轻,或者太老,最好是三四十岁。同时,在乾隆之后,你的原职必须还的是翰林院编修、检讨与六部郎中、员外郎以及内阁侍读,且必须还得有两年以上的从政经验,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做一个清代的“监察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