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的歌坛天后,大唐四大才女之三,却一失足成千古恨

2020-11-05 15:29:47 作者: 千年前的歌坛

黄河清有日,白发黑无缘。

其六

昨日北风寒,牵船浦里安。

潮来打缆断,摇橹始知难。

上面这六首诗,艺术价值是相当高的。

“不喜秦淮水”一首,讲的则是一个刚刚嫁人的少妇,因丈夫出门在外而独守空闺,想到丈夫离家已久,却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是以心中百无聊赖。因为心中忧愁,所以,少妇一会埋怨滔滔不绝的秦淮水,一会埋怨江上鱼贯的游船。明明丈夫刚刚离家几个月,可少妇却觉得自己已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守了好几年。思念爱人到了神经质的程度,足见她对心上人爱之深,也足见她心中的幽怨多么难排遣。

清代诗人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提到,这首诗中用到的“不喜”、“经岁”等字眼“是儿女子口角,重复可笑”。初次读来难免会觉得沈德潜的评价过于刁钻,仔细寻味这才知道沈德潜对此诗的评价颇高。以“儿女子口角”为角度的诗,在文坛绝不多见,能将这一题材写得如此生动通俗,足见刘采春笔下的功力。

而清代文人管世铭则在《读雪山房唐诗钞》中提到:“刘采春所歌之‘不喜秦淮水’、盖嘉运所进之‘北斗七星高’,或天真烂漫,或寄意深微,虽使王维、李白为之,未能远过。”让李白、王维来以此题材作诗,写出来的作品也不过如此,足见管世铭对刘采春评价之高。

显而易见的是,刘采春的文字在当时深受广大深闺怨妇喜爱,她的受众正是女性歌迷。在当时,每个“商人妇”都将刘采春视作精神偶像,将她奉为代言人。

相传,在当时的江南一带,只要有人唱起刘采春的《望夫歌》,千家万户的大姑娘小媳妇都会涕泪两行,“采春一唱是曲,闺妇、行人莫不涟泣”。能让人感同身受的作品,无疑是旷世佳作。

不论古今,“外貌协会”往往占据观众层中的主导地位,所以没有几分姿色的艺人很难成名,其实,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观众认识艺人,首先看重的必是皮囊。只有一副好的皮囊,才会吸引别人去注意你的内在美。刘采春除了拥有当世绝伦的才华外,她的姿色亦十分动人,虽不至倾城但也绝非民妇可比。这样的女人每天招摇过市,招蜂引蝶实属必然。

因此,在刘采春成名以后,她便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周季崇,选择追求自己的幸福。就像是上天的捉弄一样,背叛了爱情的刘采春出轨渣男,最终,落得被对方抛弃的凄惨下场。

刘采春的出轨对象并不普通,他便是与白居易等人齐名的大唐文坛翘楚元稹。

元稹的年龄虽比白居易小七岁,但在当时他的才名却足可与白居易比肩,二人并称为“元白”,从“元”排在“白”之前这个情况便可看出元稹或比白居易还要出名。

元稹在诗坛中的地位是一代宗师,这是毫无疑问的。在他人生的五十二年里,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官场沉浮和情场烈焰中,即便如此,他仍能以残存的精力作诗稿一百卷,为后人留下八百三十首传世名篇。

在元稹的诗句中,最广为流传的莫过于“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句。若听者不了解元稹其人,往往会以为这是个旷古烁今的有情郎,天下第一的纯情男儿。殊不知,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见一个爱一个,而且,还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的见异思迁做出掩饰。那些看似真挚、打动人心的传世名句,其实只是他用来猎艳的手段而已。正是靠这些唯美且纯情的文字,元稹让无数纯情的天真少女堕入爱情的深渊。

《西厢记》中的女主人公崔莺莺,便是浪子元稹的初恋,也是他第一个抛弃的女人。当时的元稹刚过了弱冠之年,与崔莺莺陷入热恋并成为露水夫妻。由于,两人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他并未被捆绑在这段感情中。元稹进京赶考时,因为才华横溢得到了京兆尹的赏识,迎娶了韦丛,成了京兆尹的女婿。

元稹爱崔莺莺吗?

想必是爱的,即便在娶了韦丛当老婆后,元稹仍不忘给崔莺莺写情诗《莺莺诗》:

殷红浅碧旧衣裳,取次梳头暗淡妆。

夜合带烟笼晓月,牡丹经雨泣残阳。

依稀似笑还非笑,仿佛闻香不是香。

频动横波娇不语,等闲教见小儿郎。

不得不说,元稹是典型的“当了婊子又立牌坊”的虚伪之人。在他大婚之后,时人都为他与夫人韦丛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称道,但他仍与旧情牵扯不清。好在,崔莺莺虽深爱元稹,但她拿得起放得下,以一首《告绝诗》回应了渣男: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

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在读完崔莺莺的诗后,元稹是否会悔不该当初,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元稹刚过完了三十岁生日,便在成都结识了名动天下的才女薛涛,与其陷入到另一段热恋中。

锦江滑腻蛾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

纷纷辞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

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寄赠薛涛》

元稹对薛涛的思念犹如望穿秋水,这份感情比天上祥云还要高。但不知内情的后生,可千万别被元稹的花言巧语骗了。在他结束了成都猎艳之行后,便与薛涛不再往来。

从这里足可看出,渣男元稹之“渣”,比之《水浒传》中的西门庆都有不如。至少西门大官人还能在同人作品《金瓶梅》里活得有血有肉,可这元稹却往往在风流过后抬屁股走人,用他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负心薄幸。

公元823年,四十五岁的元稹受朝廷调配来到越州,担任地方刺史。当时刘采春与丈夫周季崇刚好在进行“全国巡回演出”,在越州城中表演。仅几场演出,刘采春的风采就已让越州百姓为之倾倒,整座城池万人空巷,都去观看才女的表演。

元稹生活在上流社会,本不该对这种凡俗女子感冒。然而,他尝遍了世间名花,难免想换换口味。在偶然观看了刘采春演出后,元稹对这名才女产生了极大的好感。渣男元稹毫不顾忌刘采春已嫁做人妇,立即对其展开攻势,想要将她据为己有。

元稹勾引刘采春的套路,与当年邂逅崔莺莺、薛涛时如出一辙,仍是情诗一首《赠刘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