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五史中,《南史》、《北史》是很有特色的这里,先讲它们的内容、作者和编撰的简单情况。然后着重就怎样读《南史》、《北史》讲几个问题。
《南史》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祯明三年(589年)。记南朝宋、齐、梁、陈四比一百七十年史事。
《北史》一百卷,含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应当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开皇元年至开皇九年(581-589年)的历史,可以作为北朝历史看待;至于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以后的历史,本是统一的封建皇朝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看成北朝史而写入《北史》是不恰当的。当然,也许是作者考虑到编纂上的困难,不得不作这样的安排,但我们今天来看待和叙述北朝史,则不应沿袭《北史》的这个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是唐初史学家李延寿。他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李大师(570-628年),字君威,隋唐之际人。他熟悉前代历史,又长于评论当世人物,青年时代就产生了撰写一部编年体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着手做这件工作时,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条件的变化,又曾一度中辍了这件事。当他再次获得从事于此种撰述机会时,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贞观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父亲的事业和遗恨,深深地影响着李延寿,对他产生了一种感召的力量。李延寿,字遐龄,贞观初年参与《隋书》编撰工作,从这时起,他就决心把南北朝史写出来。以实现父亲的遗愿。李延寿用了十五、六年的时间搜集资料,而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因参与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广泛阅读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朝正史,于是正式开始撰写《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寿还参考各种杂史一千余卷,历时十六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据说唐高宗还为《南史》、《北史》写了一篇序,可惜这篇序文早已失传。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
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一则有益于了解整个南朝和整个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再则,这也有益于我们了解作者分别把南北朝各朝历史贯串一气的历史见解和撰述思想,并对前人批评它们“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的论点有恰当的认识。应当说,在以某一个皇朝的兴衰存亡为断限而著史的历史环境下,李延寿能够以数代之史为一史,“断代为仍行通法”,无疑是个创造。
充分注意到《南史》、《北史》童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
李大师为什么要写南北朝史?李延寿是这样讲的:“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这种情况,从上面介绍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李大师所能见到的当时人的著作一定比这要多得多,因而感触也会更深。李大师认为应当“改正”这种不正常的作史态度,所以才打算“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从史学跟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晋书》,只说“正统”和“僭伪”,不特别强调“华”、“夷”界限,只有在统一的政治形势下才能做到。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师生活于隋唐之际,他提出“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计划时,“五代史”尚未着手撰写,重修《晋书》的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足见他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是十分可贵的_
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这一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我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我们读《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以及在这个历史环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