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买了地下停车位,还要交停车费吗?

2020-07-23 05:17:09 作者: 以案说法 |

很多人买了房,也会在本小区购买地下停车位。而关于停车费的问题,在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争议一直不断。不少人抱怨,自己花了几十万元的购买车位,就仅仅是一个划线的车位而已,可停在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上,物业还要收停车费,感觉十分不解。

案例详情

孙先生五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方便停车,他在买房子的同时,也买了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而五年来,孙先生不仅物业费年年交,小区物业每月还要收取60元的车位管理费。前段时间,公司派他到大连市内学习几个月,其间孙先生并未使用车位,物业依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孙先生对此表示难以接受。

那么,业主买了地下停车位,是否还要向物业交纳这管理费呢?

● 首先,业主们要弄清楚,业主日常交纳的物业费,不包括地下停车库的停车费。

因为有的人买了车位,但也有人没有买。如果物业费中包含了地下车库的停车费,那么就会存在有车位的业主与没有车位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不公平。所以,地下车库的停车费是单独收取的。

● 再来说说大家平时所说的小区停车费。其实,规范的说法是“停车服务费”。

业主购买停车位时所交的钱,是开发商建造该车位的本金和利润,而车位是在业主按规定交了“停车服务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

停车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

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使用停车位收不收费,需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与停车服务管理方共同协商。当然,这里也提醒业主,物业应该为业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对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或者超过收费标准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停车服务费。

●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缴纳停车管理费用后,如果车辆出现被偷、被划、被碰等情况,应不应该追究物业责任?

物业管理人员对在停车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停放车辆,应当协助业主提供相关证据。如果物业管理人员因不履行应尽职责或者因停车场不符合管理规范而导致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内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

来源:广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