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虚构相关身份信息,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60434.66元。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被害人,为吸引被害人与自己谈恋爱,刘某虚报自己的年龄、谎称自己是高铁乘务员、安徽大学本科毕业等,并将网上下载的美女照片谎称为自己本人照片,进而与被害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后刘某以买手机、急用钱等理由,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160434.66元。2019年8月15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交友已经成为时下年轻人拓展社交圈的首选,但网络交友遭骗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在此,法官温馨提示,在未对网络那头的所谓朋友、恋人身份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切莫轻易进行大额资金转账或贵重物品赠与,因为你并不知道ta究竟是何人,有何目的。为了自己的财产、生命健康安全,一定要谨慎交友,慎重“奔现”,切莫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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