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法院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专业的工作能力,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巧手段 助执结
近日,襄阳市谷城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拍卖成功处置位于谷城县莫河工业园的一块面积为79387.5平方米闲置土地,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2014年5月13日,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与谷城某车辆股份公司(简称:车辆公司)签署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车辆公司将其厂房及办公楼建设工程发包给建设集团施工建设。后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纠纷,建设集团将车辆公司起诉至法院。谷城法院审理后判决车辆公司向建设集团偿付工程款10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车辆公司未还款,建设集团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财产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一块闲置的土地之外,无其他适宜处置的资产。执行人员考虑到土地的闲置不利于生产经营,如果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既有利于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执行人员当即查封了该地块,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议价,双方当事人确定了起拍价后,对该地块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最终,该地块以1691万余元拍卖成功。在买受人缴纳全部价款后,该院当即出具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裁定书,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买受人现场交付地块资料并现场指认交付地块,申请执行人也成功领取到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全部执结完毕。
促和解 解困境
2019年10月,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受理执行了某银行与湖北某园林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立案执行后,西陵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湖北某园林公司银行存款,并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财产报告制度,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湖北某园林公司向西陵区法院提出申请,称因公司账户被冻结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正常参与项目投标,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巨大难题,请求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删除其失信信息。
为核实公司真实经营情况,案件承办人多次向公司职工了解经营状况,并赴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湖北某园林公司表示,因苗圃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占用大、流动性差等原因,加上疫情的影响,现面临银行贷款逾期、企业运行受限等困境。
西陵区法院在了解公司情况后,与案件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希望银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提供“喘息机会”,同时也表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把握善意执行的尺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湖北某园林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申请解除对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查封措施并删除失信信息,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正常参与项目投标,尽快复工复产,用生产经营的利润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