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昔日吸毒驾照吊销,今日心疼女友侥幸驾车被查

2020-07-27 09:40:54 作者: 男子昔日吸毒

男子被民警拦下检查

扬子晚报网7月27日讯(通讯员 邹文金 记者 范木晓)一男子八年前因吸毒驾驶证被吊销,7月26日上午,因女朋友身体不舒服便侥幸开起了车,付出了“爱的代价”,结果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在盐靖高速盐城西收费站被盐城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上午,盐城高速交警三大队在盐靖高速盐城西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9时1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苏JX53XX的黑色大众轿车驶入查缉区,执勤民警拦停了该车辆。“你好,正在例行检查,请出示相关证件。”

面对民警的检查,坐在驾驶室的男子出示了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然后告诉执勤民警自己的驾驶证放在家里,没带在身上。

男子涉嫌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利用手持设备对其驾照状态进行查询。“查不到你的驾驶证!”民警反复核实其身份证号码,并没有查到相关驾驶证信息。“他眼看瞒不下去了,只好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

据王某某现场交待,2012年,自己在无锡因贩毒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驾驶证随即被吊销。回来以后尝试过报考驾校,但因手续不全被退了回来,因为用车不多,嫌麻烦就一直没有再去报名学习。

“本来是让女朋友开的,但在出发前,她身体不舒服。”王某某为了让女朋友好好在副驾驶休息,于是怀着侥幸的心理,主动提出由自己驾驶车辆,没想到刚刚到达盐城西收费站出口就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面临1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其女朋友明知王某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还交予他驾驶,也受到1000元罚款的处罚。

盐城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不得驾驶该机动车。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