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街头再现共享电动单车 交通局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单车

2020-07-28 00:55:39 作者: 三亚街头再现

三亚街头可以租赁的电动单车。记者 张宏波 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7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共享电动单车曾在三亚兴起一时,但因为三亚不发展共享电动单车,之后便被执法部门强制进行了清理。然而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三亚街头又出现了共享电动单车的身影。对此,27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紧急通知,对已申请备案的共享助力车企业备案证明和备案号废止。

7月26日,记者在三亚解放路步行街附近路边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看到,停放了几辆样式差不多的电动单车,这些电动单车的尾部挡泥板上贴有“租”的字样,个别电动车上还贴有“共享电动车”字样。

记者用手机扫了一台电动车上贴着的二维码,随即出现一个名为“电动车出租”的微信号。对方告诉记者,使用这些电动单车前要支付500元的押金,而收费标准为每天50—80元。如果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乱停车或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需自行承担处罚责任。

记者发现,这些电动单车均无牌照,车身上也没有注明运营商家,只在车身上贴有“扫码租车”的字样。“很多都是一些专做游客生意的小店老板自己买的一些电动车,然后弄的电动车租赁业务。”三亚湾附近一家提供电动单车租赁业务的小店老板告诉记者。

在三亚湾路、吉祥街等街道边的电动车停车位上,也能看到这种提供租赁服务的电动单车。而在三亚海棠湾、亚龙湾等一些游客较多的区域,除了提供租赁的电动单车,还可以看到不少互联网共享租赁电动单车。不少共享电动单车被随意停在路边、草丛中。

“本来电动车的停车位就少,这些电动车还长时间停在这里,侵占了公共资源。”三亚市民胡女士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这些电动单车的管理。

记者了解到,2017年10月份实行的《三亚市规范发展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注明,三亚不发展共享电动单车。对此,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亚也没有出台关于共享电动单车的管理办法。

此外,27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紧急通知称,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给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及时制止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问题的建议函》精神,经研究,三亚不发展共享助力车。三亚共享助力车运营企业须严格遵照执行,并对已申请备案的4家共享助力车企业备案证明和备案号废止。

而三亚交警方面也表示,没有登记的无牌电动车,根据相关规定,交警有权对其作出扣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