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各中小学已开启暑假模式
“熊孩子”又再次回到父母的怀抱
享受这个热情、愉快、美好的假期
点击开启假期模式
安全大过天,假期需要更重视!
然而,近期蜀黍发现
暑期儿童发生事故的风险有所上升
01
事故警情上升
7月1日至22日,全市共接报涉及儿童事故警情334宗,同比增加44宗、上升15.2%。其中,伤人事故警情224宗,同比增加25起、上升12.56%。
02
家长疏于教育
经对247起涉及儿童立案事故进行对比分析,儿童及其家长存在违法行为的共52起,占总数的21%。其中,儿童违法行为包括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按规定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冲红灯的、在道路上跑动、嬉闹等。
由于中小学生、幼儿活泼好动的特点
时常出现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任意穿行等行为
其突发行为往往令正常行驶的车辆猝不及防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大多儿童交通事故中
家长通常都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作为孩子的家长
应该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不要再说“大灰狼要抓走你了”
“不听话,老虎就要咬你了”
这类话来吓唬孩子们
其实,在现实的城市生活中
对于孩子来说,比起大灰狼和老虎
更凶狠、更可怕、更危险的
是它们!
//真实案例///
2018年8月16日18时55分许,在光明区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闯红灯的3岁幼童发生碰撞,造成幼童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真实案例///
2020年4月19日17时许,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南山区一小区停车场内行驶时,与正在停车场内玩耍的8岁女童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女童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真实案例///
2020年5月13日8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在龙华区石清大道清湖老村清湖东路行驶时,与坐在人行横道上的5岁男童碰撞后碾压,造成男童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真实案例///
2018年10月26日中午,在龙华区油松路工业路口,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右转的过程中,与放学后正骑自行车回家的11岁男生发生碰撞,造成男生当场死亡。
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但也因为孩子年幼无知
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近年来,涉儿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8年
2018年,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23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有17人。
2019年
2019年,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27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的有20人。
2020年
2020年截至5月15日,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4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的有3人。
这些数据的背后
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是一个又一个家庭的悲剧
一起交通事故可以瞬间
夺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
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
而很多事故都是因为孩子的无知
和家长的疏忽造成的
这的确值得每一位家长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