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钱就是我家的钱,我家的钱就是我的钱!既然是我的钱,那我怎样拿来花都是没问题的啦。感觉好像这样说没错喔~
但是,今天警察蜀黍要告诉你,你老子的钱你拿来花了,是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哦~
7月22日下午14时许,顺义公安分局高丽营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家中被盗现金11000余元。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通过与李先生的了解得知,盗窃李先生钱财的并非他人,而是他的亲生儿子。6月份的时候,李先生发现家中柜子里的15000元钱只剩下了4000元。李先生询问儿子是不是他拿的,李某承认并说钱有急用,过几天还回来。然而,还钱之事是一拖再拖,更令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不仅这11000元钱没有还回来,存放老人钱的存折里也少了6000元钱。气急败坏的李先生这才来报案。
情况了解清楚后,民警在李先生的配合下于当晚20时许,将嫌疑人李某(男,37岁,顺义人)在其暂住地抓获。
经依法讯问,李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他没有结婚,也没有正当工作,平常一直“啃老”,花钱却又大手大脚,囊中羞涩之际就打起了老父亲的主意。他知道老父亲存钱的地方,就偷偷拿走了1万余元用于吃喝玩乐。没想到最后却被父亲“大义灭亲”。
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