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今年上半年,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3%。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2.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3.80个百分点,影响程度居八大类之首。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等四大类价格分别上涨,居住、交通和通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等四大类价格则分别下降。消费品价格上涨5.8%,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59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下降0.9%,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3个百分点。
从八大类价格运行情况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原因;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拉动作用分居第二、第三位;对价格总水平上涨起抑制作用的前三类分别是居住、交通和通信、衣着。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2.8%,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0个百分点,影响程度居八大类之首。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5.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3.20个百分点,在14个食品小类中,有10类价格上涨,占71.4%;在外餐饮、茶及饮料、烟酒价格分别上涨。其中,畜肉类价格涨幅最大,禽肉类价格涨势突出,菜类价格涨幅较大,薯类等价格不同程度上涨,蛋类等价格则呈下降趋势。
与此同时,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进一步推动总水平上涨,医疗保健价格上涨对总水平的拉动作用居第三位,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小幅上涨。受国际金价上涨影响,涨幅较大的是金饰品、铂金饰品。其他服务类价格中住宿类价格降幅明显。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宾馆、旅店等暂停营业,6月份才开始恢复经营,但复业初期入住率较低。6月份其他住宿、宾馆住宿价格同比分别下降。居住、交通和通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等四类价格分别下降,合计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7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53.3%。
另外,与其他副省级城市对比来看,上半年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3, 低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