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故事屋】温情拯救迷途青春
温情拯救迷途青春
作者:
徐水区检察院
唐秋英
特约主播:
徐水区检察院
马雷雨
故事背景: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在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老检察官,他从军装绿到检察蓝,改变的是装束,不变的是初心。岁月如梭,三十年风雨沧桑,三十年纸短情长,两鬓青丝渐生霜色,胸中热血依然滚烫赤诚。他忙碌办案的身影,是守护初心的平凡诠释;他彻夜长明的灯火,是勇于担当的真情再现。他用普法入校的理念,传递正义的声音;他用护蕾关爱的行动,播洒司法的温暖……他就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老罗。曾经读过威霍尔顿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只希望站在悬崖边,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罗检察官和他的战友们就是忠诚的守护者,让彷徨无助的孩子走出困境,让即将扭曲的人生回归正道。他戴着老花镜翻阅卷宗,绝不放过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说平凡之处最动人,他的自行车就是单位门口最美的夜景;他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学习状况以及犯罪原因,帮助他们直面过去、把握现在、走向未来,他用爱心、忠诚和担当奏响了新时期未检工作的华彩乐章。
2017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秋风瑟瑟,寒气逼人。 “叮……”,一声悠长而清脆的下课铃声,打破了高中校园的沉寂。
第二节晚自习终于下课了,孩子们放下书本,跳跃着、嘻闹着冲出了教室。小伟和几个同学去厕所方便的时候,有人撞了他一下。小伟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在地上。“谁这么不长眼啊?”小伟转头一看,原来是小陈,两个人抓打在了一起。打架的,拉架的,劝架的……周围的同学都聚集过来。最后,围观的同学把他们拉回了教室。老师看到小陈的内眼角流着血,脸上还有淤青,就急忙给家长打电话。陈妈妈心疼儿子,打电话报了警。小陈的伤情经过鉴定,属于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小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到案件后,罗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伟是高二年级学生,本案是在校期间实施的打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案件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如果提起公诉,小伟不仅会被学校开除学籍,而且在关押期间极易受到其他犯罪分子的影响。如果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又不能有效震慑校园暴力,还会在同学当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罗检察官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感觉对小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是最恰当的。为此,罗检察官和办案组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小伟落实了法律援助政策,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司法局进行了社会调查,司法局出具了调查评估意见,认为小伟在村里居住期间表现良好,在校期间训练刻苦,学习态度端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而且家中有能力监管教育。同时,就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最后,罗检察官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小伟是高二年级的在读学生,本案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冲动型偶然犯罪,小伟之前没有违法犯罪经历。打架事件发生以后,小伟非常懊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因此,本案具备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条件、悔罪条件、监护条件和心理条件。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伟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在检察院的温馨谈话室里,有两个低矮的红色小沙发,迅速拉近了人与人的距离。墙上还有一行字,“思想和年龄一起长大”。小伟看了看温馨谈话室的环境,感觉心里不那么害怕了。在这里,罗检察官对小伟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小伟的眼圈红了,“我以后要好好学习,遇到事情一定会冷静处理,再也不打架了。”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小伟回归校园,尽快融入到高中的学习和生活当中去,罗检察官与办案组的同志们对其进行了监督考察,经常与学校、小伟及其家人沟通联系。每月小伟和爸爸一起来到检察院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罗检察官总是热情接待,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6个月之后,小伟顺利通过了考验期。一年之后,小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保定学院,翻开了人生的崭新篇章。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们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原则,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针方针,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罗检察官和办案组的同志们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全力挽救迷途的青春少年,用爱心和耐心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