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事件续:涉事公司赔偿金额相差40倍,留职员工"不干了"

2020-07-19 00:53:55 作者: 辣条事件续:

据封面新闻7月16日报道,员工因业绩不佳被公司要求吃死神辣条,事情曝光后,1名女员工已获得赔偿,其余员工却因赔偿差额过大,仍与公司协商。

7月13日,当事人刘小雪(化名)反映,她和涉事公司已经和解,公司答应为她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7月14日,她就收到了20万元赔偿款。但当天同样吃了死神辣条的其他员工却仍在向公司要"说法"。

网络配图,与事件无关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涉事公司主管李娇娇(化名),让业绩不佳的7名员工选择喝1.5升矿泉水,或吃2小袋辣条,但没有告知员工吃辣条会有什么后果。

刘小雪在吃完后便出现了胃疼且晕倒在地,冯雪梅(化名)吃辣条时刚好是经期第一天,也引起身体剧烈不适,两人都被送医。经医生检查,刘小雪为小肠炎性激惹表现,冯雪梅是胃绞痛。事发1个月后,刘小雪收到了离职通知。李娇娇解释,因为她处理此事的方法对公司太无情,而且她的业绩也不好,属于主动离职。

网络配图,与事件无关

7月14日,冯雪梅公开说,自己和刘小雪一样,都吃了辣条,且都被送院就医,但刘小雪的事情"解决了",自己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冯雪梅反映,她曾向公司提出赔偿10万元的要求,但被公司拒绝,还遭到李娇娇和新任主管口头劝退。

7月15日,另一名当事员工反映,公司让其他员工签一份《协议书》。上面明确写着,公司会给当事员工5000元慰问金,并把惩罚吃辣条写成是部门激励活动;且强调是员工自愿选择挑战吃辣条,该行为未对员工自身造成任何影响;并要求员工承诺日后不得追究公司责任。

当事员工认为自己所获赔偿与刘小雪获得的差距太大,无法接受该协议。他说,吃了同款辣条,身体都受到伤害,为什么刘小雪得20万赔偿,自己却只有5000元。

网络配图,与事件无关

7月16日,员工迫于压力都签了协议,领到了5000元慰问金,但对协议失实的内容仍心存不满。他们认为协议中辣条对员工身体未造成影响与事实不符,要求公司作出修改,却遭到公司拒绝。他们担心会遭到公司辞退。员工与公司一直僵持着。冯雪梅拒签该协议,因此一直没有领到赔偿。

来源:封面新闻、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