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领情也不认罚?

2020-07-17 22:41:05 作者: 江苏苏州:非

雨天骑电动自行车没有雨披怎么办?一手掌方向一手举雨伞可不是解决之道,并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姑苏公安分局桃花坞派出所查处了一名这样骑车并且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

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姑苏交警大队十一中队民警正在干将西路养育巷路口执勤,发现一名女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一只手撑着雨伞。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民警当即上前示意该女子停车并接受处罚。对于民警的安全教育,女子刘某不以为然,得知要罚款立即来了情绪,强行调转车头准备离开。民警上前将其拦住,并将其电动自行车钥匙取下防止其离开。

这时,刘某突然情绪失控冲向民警,撕扯民警制服并且言语辱骂,导致民警左手手指划伤,反光马甲、哨子、执法记录仪、电台损坏。民警一边呼叫增援,一边依法控制住刘某,并移交给桃花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到了派出所,“任性”的刘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刘某交代称,平日遇到雨天,她都是一手打伞一手骑车,从来没有出过意外,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是危险举动甚至是违法行为。被交警拦下后,刘某以为被批评两句就没事了,发现交警一板一眼要处罚,一时接受不了才做出过激举动。最终,嫌疑人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永远第一。市民朋友出行应严守交通法规,牢记交通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遇民警执法应主动配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勿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否则“罪加一等”更是得不偿失。

来源:苏州警方

编辑: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