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处州晚报】;
稀奇!
丽水一村民去游泳
捡到一条“怪鱼”!
有脚,还会走路
16日上午,龙泉岩樟乡村民柳伟松与乡干部、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道,将一条“娃娃鱼”放归进岩樟溪,看着这条大鲵缓缓游走,他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7月15日,柳伟松游泳时意外发现一条“搁浅”的娃娃鱼,眼下总算救回来了。
当天下午,柳伟松和往常一样前往河里游泳,突然,只见在距河水1米左右的岸边,趴着一条黑色的鱼。
“我看看很像娃娃鱼,背上还渗出了很多白色粘稠物质。我摁了摁,还活着,就赶紧想办法要救一救。”柳伟松告诉记者,他赶紧拿衣服浸水,淋在它身上。之后又打电话,联系乡政府上报情况,再拿了个大盆过来,将这条鱼装进了水盆里。
“当时这鱼都不太会动了,乡里干部又联系了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的专家,让我接河里干净的水先泡一泡。”根据专家指导,柳伟松将这条大鲵暂时带回了家,一个晚上后,大鲵才恢复了生机。
第二天上午,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来到岩樟乡,检查了这条重达5斤多的娃娃鱼,确认该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没有受伤的迹象,适合放生。一行人带着这条大鲵,找了个山清水秀的河段,将它放归大自然。
野生大鲵: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生活中对水质要求很高,同时受到严格保护,严禁非法利用。人工养殖的子代大鲵,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允许开发利用。驯养繁殖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记者|蓝倞 通讯员|曾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