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一男子驾驶摩托谈生意,贪杯醉驾被判刑

2020-07-21 14:03:48 作者: 盐城东台一男

涉嫌危险驾驶的庄某

7月20日,东台市一名男子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给予判处拘役1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庄某是一名木匠,平时因手艺精湛,客户络绎不绝。5月23日晚上,他接到一个电话,有一客户找他洽谈房屋装修事宜。

晚饭后,他驾驶二轮摩托车来到该客户家,当时该客户正在吃晚饭,出于热情,邀请他喝杯酒再谈生意。庄某不顾自己已吃晚饭,而且是驾驶摩托车而来,竟然喝了约半斤白酒。

生意谈好后,21时10分,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东台市许河镇文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南路交叉路口时,被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发现。

民警见该车行驶不正常,遂将其拦下检查。经查,庄某满嘴酒气、满脸通红,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毫克。民警到医院抽其血样送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测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4毫克,为醉驾。

庄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除被吊销驾驶证外,还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