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地宣布!“周休2.5天”小长假真要来了吗?变化已在发生

2020-07-22 14:49:59 作者: 又有多地宣布

今年以来,有个话题持续“发烧”:周休2.5天。

像在7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就公布了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实施方案。

7月7日,浙江的嵊州市也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

除此之外,近期出台相关规定的还有:湖北利川、甘肃兰州和陇南、内蒙古呼伦贝尔……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内容的文件也不少。

虽说如此,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过去几年内,出台相关规定或者文件的地方并不少,但真正能“落地”的,其实几乎为零。

每周2.5天的“小长假”,是快要来了,还是和之前一样,有规定却难落实?

规定难落实,症结在哪里?

一周能休息2.5天,是不是件好事情?

绝大部分人肯定觉得是件好事。

问题就来了:那为什么搞成的地方却几乎没有?

只要认真看一下有些地方出台的这方面规定,不难发现原因。

早先,江西九江和新余两地度出台了关于周休2.5天的规定,大致这几条内容:

鼓励干部职工周五下午合并周末时间外出休闲度假,带头旅游消费;

要做好工作安排,保障正常运行;

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或从个人公休假中调剂补回。

看了规定后,不少人应该会心生疑问:请到假后,就在家里呆着,不外出休闲度假,行不行?

不行。

因为这两个地方的规定中,都有这么一条:不得变相为周五下午居家休息。

聊到这里,大家可能会发现:好不容易请到、以后还要“还回去”的半天,居然只能用来旅游,和大家所理解的休假,意思好像不太一样。

原因很简单:推出“周休2.5天”的初衷,就是为了拉动旅游消费。

目的性本来就非常强。

但规定得这么硬性,过程也就变得复杂了:第一、要去请那半天的假,一堆程序;第二、之后怎么补回来,又是一件事;第三、休完之后,还得证明自己不是在家里休息,而是外出旅游消费了,再一堆事。

光第三条,就足以叫人相当头痛:怎么证明自己外出旅游消费了?是拿旅游景点的门票吗?还是拿住宿发票、餐饮票?或者更狠一点,非要去过的每个景点开个证明不可?

太麻烦!

不要觉得只有江西省这两个地方有这类规定,过去几年各地出的相关文件,差不多都能找到类似的规定。

结果就是:很多人觉得,为了这半天时间,给自己添这么多麻烦事,还不如干脆请个年休假算了,一次请假,倒可以休很多天。

“周休2.5天”提倡这么多年,却一直没法落地,症结就在这里。

变化,已经在悄然发生

既然明白症结之所在,那就来看看,关于“周休2.5天”,近段时间的规定究竟怎么样?

变了。

7月7日,嵊州市委办、市府办发文,宣布试行周休2.5天,大致是这么规定的:

鼓励机关单位实行周五无会日,一般不在周五下午、双休日组织全市性会议;

通过钉钉平台落实弹性休假申请报备、审批审核程序和记录;

周五调休半天的休息时间可以由平时加班的时间或者年休假来抵扣;

夫妻双方均为在职职工的,鼓励同时休假。如夫妻一方申请周五全天调休的,另一方同时提出调休申请的所在单位可以优先安排。

嵊州市的相关文件

有没有注意到?

这份文件中,没有规定申请到“周休2.5天”后,必须外出休闲度假!

而且,文件中还有这么一段话:“通过实行自由、灵活的带薪休假制度,缓解员工压力、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没有硬性规定,这是个很大的变化。

昨天湖北省宜昌市的相关规定中,主要是这么四条:现行每周工作时长保持不变;以不影响各单位和企业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各单位自行统筹安排;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也没作硬性规定。

根据相关研究成果,只要人们有了大段时间,旅游、餐饮行业往往是最大的受益者。不作硬性规定的效果,可能比作硬性规定还要好。

如果之后有越来越多的地方“跟进”,“周休2.5天”离我们,可能不远了。

“周休2.5天”要来,还需做更多

当然,除了上面聊的这个大问题外,其他方面的问题,仍待进一步厘清。

所谓“周休2.5天”,本质其实是在不减少法定劳动时间的前提上,聚少成多,将小块的休息时间聚集起来,凑成大块的时间。

一项政策要落实,不仅仅需要提倡,还需要考虑到具体施行过程中的成本和收益问题。

当成本小于收益,人们会倾向于做这件事,如果成本大于收益,人们做这件事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0.5天,这个时间还要“还回去”,对一个人来说,其实不算一个特别大的收益,想要达成原本计划中促进、刺激消费的目的,就必须做得非常精细。

比如说,用什么方式,可以怎么更方便地请到这0.5天假。

嵊州市出台的文件中,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办法是通过钉钉平台,那是不是还有更方便的办法?

另外,“周休2.5天”的性质,是法律规定中的“弹性作息”,怎么“还回去”,要走什么程序,也是一种成本。因此能不能设计出一种办法,让怎么“还”也更便捷?

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说对“周休2.5天”,几乎所有文件中,都会规定各单位可以自行统筹安排。这么规定,固然可以保持其灵活性,但对相关单位来说,也增加了成本:单位负责人必须权衡自家出台相关措施,会不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会不会不够缜密,反而影响了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可以发挥指导作用,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出几种固定模式并且公之于众,让用人单位不必自行摸索,拿来之后稍加修改,就可采用?

如果把事情做得更细致一点,那“周休2.5天”真正落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会更容易一点,从而达到一方面刺激消费,推动旅游、餐饮行业发展,另一方面达到“缓解员工压力、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